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有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8.03.06 北京市查看:1367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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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所谓专利申请的公布,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请求书中记载的着录事项和说明书的摘要刊登在发明专利公报上,并将发明专利申请的说明书及其附图和权利要求书另行全文出版。
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或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如果在专利申请被公布前的,那么申请人日后仍可以就相同主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如果专利申请或视为撤回是在专利申请公布后的,该技术则进入公知技术领域,此后任何人将不能就相同主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
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请求"临时保护",即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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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ili
[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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