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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boss的非正常系列申请(举例,看一对申请的权项:406和636)

发布时间:2018.01.29 未知属地查看:1226 评论:4

本帖最后由 白龙马备用号 于 2018-1-30 11:26 编辑

1、下面找出他非正常系列申请中的两个,把独权比较一下,406和636,区别是:
a、二者的主题称谓换了一下,406是可控电阻器,636是动态电阻器,其实意思一样,换称谓就是为了规避非正常审查;
b、636独权尾部还增加了一些特征(粉色段落),字数占该权项的5%~10%。独权总字数都在1100左右。
其他部分都一样,以暗红色标出。

2、权项写的这么长,让审查员咋驳回,lwboss还好意思吹答审的本领……
审查员不发通也不行,直接授权压力太大,所以(一般来说)象征性发1、2次通,然后就授权了,然后lwboss就开始狂吹,哈哈,好像他特擅长答OA。癌细胞就是牛。
这种申请的大量产生,预示着专利激励政策会迅速走向终结,因为激励会被无穷无尽的这种癌细胞吞噬,这种专利,要多少可以批量造出多少来,比现在的申请量扩大10倍、100倍那是小菜一碟。
现在,光是降低申请和授权的资助,只是伤了癌细胞专利的皮毛,不足以让其伤筋动骨,不足以对其釜底抽薪,
关键是要改变高新企业评定方法,这“高新减税”催生了大量非正常系列申请,
象赵慧娜,1、2个发明分出来上百个分案,一个分案就1,2个权项,千把字长,在母案快授权的时候分案。

附:权项对比
--------------------------406申请------------------------------------
[发明]阻值线性变小的绕线式可控电阻器、石油化工设备控制系统、自动化机械 - CN201510606406.9审中-实审
权1.  一种阻值线性变小的绕线式可控电阻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绝缘容器(G11)、导电液体(G31)、浮体(G21)、底部电极(G51)、绕线棒(R10)、电阻线圈(R1)、电磁线圈(G41)、受控通路第一节点(O+)、受控通路第二节点(O-)、控制端第一节点(P+)、控制端第二节点(P-);
绝缘容器(G11)具有稳定的形状,绝缘容器(G11)的外形为圆柱状,绝缘容器(G11)的容器为圆柱状,绝缘容器(G11)的容腔不容易发生形状变化,绝缘容器(G11)为密封容器;
导电液体(G31)承装在绝缘容器(G11)的容腔内,导电液体(G31)的体积小于绝缘容器(G11)的容积,导电液体(G31)的体积大于绝缘容器(G11)的容积的一半;
电磁线圈(G41)固定缠绕在绝缘容器(G11)的外部,电磁线圈(G41)位于绝缘容器(G11)的等腰线以下,电磁线圈(G41)的轴线与绝缘容器(G11)的轴线相重合,电磁线圈(G41)的两端分别与控制端第一节点(P+)、控制端第二节点(P-)相连;
绕线棒(R10)为圆柱状且表面绝缘,绕线棒(R10)的轴线与绝缘容器(G11)的轴线重合,电阻线圈(R1)缠绕在绕线棒(R10)上构成绕线电阻,电阻线圈(R1)与受控通路第一节点(O+)之间具有电学连接;
浮体(G21)的平均密度小于导电液体(G31)的密度,浮体(G21)具有磁性或顺磁性,浮体(G21)装置在绝缘容器内,浮体(G21)外表面是绝缘的,浮体(G21)的外部体积小于绝缘容器(G11)的容积减去导电液体(G31)的体积,浮体(G21)的中央具有通孔(G22),浮体(G21)的中央的通孔(G22)的直径大于绕线电阻的直径,浮体(G21)通过其通孔(G22)串在绕线电阻上漂浮于导电液体(G31)并可以在垂直方向上自由浮动;
底部电极(G51)位于绝缘容器(G11)的容腔内表面底部,底部电极(G51)与导电液体(G31)总是保持接触,底部电极(G51)与受控通路第二节点(O-)之间具有电学连接;
线圈未通电的情况下,导电液体(G31)与电阻线圈(R1)之间具有导电接触;
给电磁线圈(G41)通电,电磁线圈(G41)产生磁场(G42),电磁线圈(G41)会吸引与浮体(G21)使在浮体(G21)下沉,并导致浮体(G21)排开导电液体(G31)的排开体积增大,进而使导电液体(G31)的液平面上升并能够增加电阻线圈(R1)被导电液体(G31)淹没的圈数,并改变电阻线圈(R1)的有效圈数,从而逐渐减小受控通路的第一节点(O+)与受控通路的第二节点(O-)之间电阻总值。


-------------------------636申请------------------------------
[发明]阻值线性变小的绕线式动态电阻器、设备、电力系统 - CN201510606636.5审中-实审
权1.  一种阻值线性变小的绕线式动态电阻器,其特征在于:包括绝缘容器(G11)、导电液体(G31)、浮体(G21)、底部电极(G51)、绕线棒(R10)、电阻线圈(R1)、电磁线圈(G41)、受控通路第一节点(O+)、受控通路第二节点(O-)、控制端第一节点(P+)、控制端第二节点(P-);
绝缘容器(G11)具有稳定的形状,绝缘容器(G11)的外形为圆柱状,绝缘容器(G11)的容器为圆柱状,绝缘容器(G11)的容腔不容易发生形状变化,绝缘容器(G11)为密封容器;
导电液体(G31)承装在绝缘容器(G11)的容腔内,导电液体(G31)的体积小于绝缘容器(G11)的容积,导电液体(G31)的体积大于绝缘容器(G11)的容积的一半;
电磁线圈(G41)固定缠绕在绝缘容器(G11)的外部,电磁线圈(G41)位于绝缘容器(G11)的等腰线以下,电磁线圈(G41)的轴线与绝缘容器(G11)的轴线相重合,电磁线圈(G41)的两端分别与控制端第一节点(P+)、控制端第二节点(P-)相连;
绕线棒(R10)为圆柱状且表面绝缘,绕线棒(R10)的轴线与绝缘容器(G11)的轴线重合,电阻线圈(R1)缠绕在绕线棒(R10)上构成绕线电阻,电阻线圈(R1)与受控通路第一节点(O+)之间具有电学连接;
浮体(G21)的平均密度小于导电液体(G31)的密度,浮体(G21)具有磁性或顺磁性,浮体(G21)装置在绝缘容器内,浮体(G21)外表面是绝缘的,浮体(G21)的外部体积小于绝缘容器(G11)的容积减去导电液体(G31)的体积,浮体(G21)的中央具有通孔(G22),浮体(G21)的中央的通孔(G22)的直径大于绕线电阻的直径,浮体(G21)通过其通孔(G22)串在绕线电阻上漂浮于导电液体(G31)并可以在垂直方向上自由浮动;
底部电极(G51)位于绝缘容器(G11)的容腔内表面底部,底部电极(G51)与导电液体(G31)总是保持接触,底部电极(G51)与受控通路第二节点(O-)之间具有电学连接;
线圈未通电的情况下,导电液体(G31)与电阻线圈(R1)之间具有导电接触;
给电磁线圈(G41)通电,电磁线圈(G41)产生磁场(G42),电磁线圈(G41)会吸引与浮体(G21)使在浮体(G21)下沉,并导致浮体(G21)排开导电液体(G31)的排开体积增大,进而使导电液体(G31)的液平面上升并能够增加电阻线圈(R1)被导电液体(G31)淹没的圈数,并改变电阻线圈(R1)的有效圈数,从而逐渐减小受控通路的第一节点(O+)与受控通路的第二节点(O-)之间电阻总值;
还包括桥式整流电路(G60),桥式整流电路(G60)的两个输入端串联在底部电极与受控通路的第二节点(O-)之间,桥式整流电路(G60)的两个输出端与电磁线圈的两个端点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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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2、权项写的这么长,让审查员咋驳回
    --------------------------------------
    你真可笑,就喜欢凭臆想胡说八道,托你的福,这40个案子已经按照你的思维模式给驳回一大半了,我给国知局打电话,接电话的人很实诚的说“这批案子搞得太多了”,瞧瞧这理由,审查员的脸皮和你差不多厚,审查员怎么不好意思驳回?
    你能不能不要凭臆测和虚幻的道德行事?把已经驳回的案子说成授权,胡乱猜测,胡说八道,你这样下去和审查员有啥区别?

    2018/01/29 21:39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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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白龙马备用号 于 2018-1-29 22:27 编辑

    lwboss 发表于 2018-1-29 21:39
    2、权项写的这么长,让审查员咋驳回
    --------------------------------------
    你真可笑,就喜欢凭臆想胡说 ...

    2、权项写的这么长,让审查员咋驳回
    --------------------------------------
    你真可笑,就喜欢凭臆想胡说八道,托你的福,这40个案子已经按照你的思维模式给驳回一大半了,我给国知局打电话,接电话的人很实诚的说“这批案子搞得太多了”,瞧瞧这理由,审查员的脸皮和你差不多厚,审查员怎么不好意思驳回?
    ----按照正常审查程序,是不好意思驳回的。
    所以只好按照非正常审查程序,那就比较好意思驳回了。
    相对来说,搞非正常申请的脸皮更厚些。警察抓小偷,大打出手、斯文尽失,谁更不好意思?应该是小偷。

    你能不能不要凭臆测和虚幻的道德行事?把已经驳回的案子说成授权,胡乱猜测,胡说八道,你这样下去和审查员有啥区别?
    ---按照正常程序,不好意思驳回就只好授权,说的是这类案子。
    而具体到这组案子,我已经说了是一对申请,在“概述”贴中提指出这40个都在审中,我并没有臆测什么,不要断章取义。

    2018/01/29 22:11 [来自未知属地]

    0 举报
  • 第3楼
    本帖最后由 lwboss 于 2018-1-29 22:27 编辑

    你能不能不要凭臆测和虚幻的道德行事?把已经驳回的案子说成授权,胡乱猜测,胡说八道,你这样下去和审查员有啥区别?
    ---按照正常程序,不好意思驳回就只好授权,说的是这类案子。
    而具体到这组案子,我已经说了是一对申请,在“概述”贴中提指出这40个都在审中,我并没有臆测什么,不要断章取义。
    -------------------------------
    1、在审中,那是因为全都提了复审,并不是你臆想的授权。
    2、我答通一般不会拘泥于细节,长的权利要求,并不能对我的答通有什么帮助。你有你的阳关道,我有我的独木桥,你为什么非要跟我过不去;说实话,你水平还没新手审查员高,你给国知局做狗腿子,他们是不会要你的。
    3、我并非所有的专利都写很长,我选择写长还是写短,都是个人自由,我喜欢写多长就写多长,与你没有任何关系。4、胡言乱语,打击别人,并不能让人觉得你水平高,只会暴露你水平低的事实。

    2018/01/29 22:26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
  • 第4楼
    本帖最后由 白龙马备用号 于 2018-1-30 11:29 编辑

    lwboss 发表于 2018-1-29 22:26
    你能不能不要凭臆测和虚幻的道德行事?把已经驳回的案子说成授权,胡乱猜测,胡说八道,你这样下去和审查员 ...

    1、在审中,那是因为全都提了复审,并不是你臆想的授权。
    ---你会把“审中”臆想成“授权”?

    2、我答通一般不会拘泥于细节,长的权利要求,并不能对我的答通有什么帮助。你有你的阳关道,我有我的独木桥,你为什么非要跟我过不去;说实话,你水平还没新手审查员高,你给国知局做狗腿子,他们是不会要你的。
    ---我只是跟激励政策过不去,你个**本身是值不得我费这口舌的。
    你只是碰上了,算你倒霉。

    3、我并非所有的专利都写很长,我选择写长还是写短,都是个人自由,我喜欢写多长就写多长,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我乐意评论啥只是认知观念使然,也不是因为与我的什么利益有关。
    真要跟我利害相关,我这些评论的立场正确性倒是值得怀疑了。

    4、胡言乱语,打击别人,并不能让人觉得你水平高,只会暴露你水平低的事实。
    ---暴露就暴露吧,我无所谓

    2018/01/29 22:33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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