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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 答复请教

发布时间:2017.11.06 江苏省查看:1100 评论:3

一份双光眼镜专利申请,权1里面有句话“位于所述平光面下的老视面”,审查员指出有歧义,不知道老视面是与平光面重叠位于其下,还是在镜片边缘相邻的下端,无法确定其准确含义,从而导致该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清楚,最后审查员建议删除或者改用其他表述方式。 有两个问题, 1.我如果删除的话,就把位于...之下删除吗,这样的话,审查员会不会又指出平光面和老视面之间相互位置交代不清楚而被驳回呢。 2.怎么改其他表述方式,我说明书里面没有强调老视面怎么在平光面之下的,当时也没想到,因为按常理来讲,老视面就是在平光面的下侧,不存在层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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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2017/11/07 08:51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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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双光眼镜,通常就是一个镜片上分成两个不同功能的视近区,你说的“位于所述平光面下的老视面”只是你权1的一句话,你单说这句,不知道这么帮你,因为整个方案都不知道你这个是叠加的,还是一片式的,所以你说这么改,这个管中窥豹还真不知道.

    2017/11/07 09:50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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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清楚不清楚,讲的是是否能够准确的判断某个具体的技术,是否落入你的保护范围内。不是你自己理解的讲清楚不讲清楚。

    2017/11/07 14: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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