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谁又再欺负人吗,都guo级了!

发布时间:2017.09.16 广东省查看:4692 评论:66

做错了可以批评,要人性化,温柔处理,这样的处理方法不可取!不要告诉别人是我说的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31楼
    常来看看 发表于 2017-9-17 17:41
    你是想说那种真理是吗!!?各人的观点不同可以探讨,论坛就是讨论的空间,不要强求别人的观点必须和你的 ...

    具体的观点的探讨,总往别处扯-----这就是白龙马的风格

    你现在,具体的 那个判断过程及其结论是否正确,
    首先,你从过程可能正确,而支持他的观点;
    然后,否定你的可能正确之后,你又说到了审查员了,
    在否定了审查员不可能这么干的基础上,你又把观点引向了创造性和单一性的时间段了,这跟时间段有毛关系,跟是不是有后来者开发了更新的产品有半毛钱关系?

    明天更新的创造性 和 以前的具体案子的 创造性有半毛钱关系?

    你先把39楼的问题 明确了再说,现在这个胡扯把问题扯到不沾边的做法,完全就是白龙马的作风,只不过是他没发疯之前的做法

    另外,你说的:不能因为 白龙马 的过错去否定他的观点。现在是明确了 其观点是错误的,跟过错半毛钱关系?

    2017/09/17 17:47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
  • 第32楼
    本帖最后由 fyf860106 于 2017-9-17 18:06 编辑

    常来看看 发表于 2017-9-17 17:41
    你是想说那种真理是吗!!?各人的观点不同可以探讨,论坛就是讨论的空间,不要强求别人的观点必须和你的 ...

    现在 只讲一件事,明确一点

    不说可能性了,具体点:申请1为执行构件,其独权1的特征集为A;(从权,附加特征集有A1,A2,A3……)
    申请2为执行构件安装座,其独权1的特征集为B;(从权,附加特征集有B1,B2,B3……)
    申请3为部件总成,其独权1的特征集为A+B;(从权,附加特征集有A1’,A2’,A1,A2,B1’,B2’,B1,B2等)。

    现在我假设:特征集A无创造性、B无创造性,A+B无创造性;申请1中,特征集 A+A1 具有创造性;申请2中,特征集 B+B1 具有创造性
    即你说的可能正确(其实A或B都可以跟C合案,可能没有说错),现在我给你假设其正确了,你还有其他要求没有?

    现在,在上述假定前提下,你给结论,申请1和申请2、申请3三个单独申请 是不是 非正常申请?你只要回答 是 或者 不是 就行(特殊情形我都帮你假设正确了,已经没法假设其他内容)。----在现在这个情形下,你若还是往风马牛不相及的地方扯,我相信不止是我,其他人也能知道是啥情况,毕竟在这个论坛里策的 大多数人 都是大学毕业以上,应该不会有太多最高学历为高中或者初中的毕业生在这个论坛里策。

    2017/09/17 18:01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
  • 第33楼
    fyf860106 发表于 2017-9-17 17:47
    具体的观点的探讨,总往别处扯-----这就是白龙马的风格

    你现在,具体的 那个判断过程及其结论是否正确,

    是的,就你和我的观点就会永远不一致,我们的每一个产品需要有模型,再试验,就是一个新型的更新产品,包括他的每一个零部件工作原理,优点和缺点都要在一次次的组装改进更新中完善,最终直到每个工作零部件的正常并有一定稳定的工作时长;这个和代理人不一样,你代理撰写的可能是个虚拟的产品,甚至对机械一窍不通去偏出一个产品来,如果是机械产品,很多零部件工作原理你都无法描述清楚,这个就是遇上新手审查员给你下证也是废纸一个。所以我认定白龙马部分观点的合理性!!

    2017/09/17 18:15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34楼
    fyf860106 发表于 2017-9-17 18:01
    现在 只讲一件事,明确一点

    不说可能性了,具体点:申请1为执行构件,其独权1的特征集为A;(从权,附加 ...

    “即你说的可能正确(其实A或B都可以跟C合案,可能没有说错)“,这个就是我认同的观点,是主观存在的合理性,具体你咋偏和几个独权不争论,这里也不和你继续玩了

    2017/09/17 18:25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
  • 第35楼
    本帖最后由 fyf860106 于 2017-9-17 18:40 编辑

    常来看看 发表于 2017-9-17 18:25
    是的,就你和我的观点就会永远不一致,我们的每一个产品需要有模型,再试验,就是一个新型的更新产品,包括他的每一个零部件工作原理,优点和缺点都要在一次次的组装改进更新中完善,最终直到每个工作零部件的正常并有一定稳定的工作时长;这个和代理人不一样,你代理撰写的可能是个虚拟的产品,甚至对机械一窍不通去偏出一个产品来,如果是机械产品,很多零部件工作原理你都无法描述清楚,这个就是遇上新手审查员给你下证也是废纸一个。所以我认定白龙马部分观点的合理性!!

    明确的 给你下结论

    即使 能够其中的二个 能合案申请,而作为了三个申请,都不可能构成非正常申请。-----你不敢面对这事情。

    既然这三个不可能构成非正常申请,那么 白龙马 抨击这三个为非正常申请的观点 就是错误的,否定其错误观点是正常、合理行为。-----而你的观点是,不能因为 白龙马 有过错 就否定其观点。
    他有过错了之后 反倒不能 否定其错误的观点?你是什么逻辑?

    在此基础上,你也开始污蔑了:
    这个和代理人不一样,你代理撰写的可能是个虚拟的产品,甚至对机械一窍不通去偏出一个产品来,如果是机械产品,很多零部件工作原理你都无法描述清楚,这个就是遇上新手审查员给你下证也是废纸一个。所以我认定白龙马部分观点的合理性!!----这是你的原话啊。(所谓描述不清楚那也是白龙马说过的,你看不懂怪我?)你自己达不到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水平就是别人的错?
    你对讨论的观点的正确不敢面对,转而又搞一些无厘头的扯远并污蔑,
    你就是活生生的“另一个”“白龙马”。
    就是举例的那几个,那都是实际测试后再申请的专利、然后推向市场,经济效益还不错,到了你嘴里 就成了一个虚拟的产品?


    常来看看 言:
    是的,就你和我的观点就会永远不一致,我们的每一个产品需要有模型,再试验,就是一个新型的更新产品,包括他的每一个零部件工作原理,优点和缺点都要在一次次的组装改进更新中完善,最终直到每个工作零部件的正常并有一定稳定的工作时长;这个和代理人不一样,你代理撰写的可能是个虚拟的产品,甚至对机械一窍不通去偏出一个产品来,如果是机械产品,很多零部件工作原理你都无法描述清楚,这个就是遇上新手审查员给你下证也是废纸一个。所以我认定白龙马部分观点的合理性!!

    2017/09/17 18:39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
  • 第36楼
    本帖最后由 fyf860106 于 2017-9-17 19:40 编辑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9-17 17:31
    还不像白龙马那么偏激和偏执。

    现在你再来看他 33 楼的言论,看看 是不是 那么偏激和偏执。
    懒得去找,我直接给你 复制下来
    常来看看 言论:
    是的,就你和我的观点就会永远不一致,我们的每一个产品需要有模型,再试验,就是一个新型的更新产品,包括他的每一个零部件工作原理,优点和缺点都要在一次次的组装改进更新中完善,最终直到每个工作零部件的正常并有一定稳定的工作时长;这个和代理人不一样,你代理撰写的可能是个虚拟的产品,甚至对机械一窍不通去偏出一个产品来,如果是机械产品,很多零部件工作原理你都无法描述清楚,这个就是遇上新手审查员给你下证也是废纸一个。所以我认定白龙马部分观点的合理性!!

    补充:另外还有39楼也补充进来

    你怎么比白龙马粘性还大呀
    不知道你是什么专业,估计代理人应该是。
    我是物理专业,机械动力是主科,也是强行,所以,齿轮和齿座不管是有什么样的新颖创造性,如果在同一机械结构内组合工作都可以合并描述,用专利术语,新齿轮和新齿座,不管你是什形状的齿轮和齿座,这俩可以合案
    鉴定完毕!!

    2017/09/17 18:43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