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6.3]关于说明书公开不充分该如何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04 广东省查看:3114 评论:11
如题所述,接到一审查员发的审查通知书。是一关于电路的发明,权利要求写了一个电路模块的连接方式;说明书中对应写到了该具体的连接方式以及采用该连接方式能够得到的有益效果;但是说明书中是没有记载如何通过该连接方式具体实现有益效果的。
那么问题来了,
第一,可以对说明书该模块连接方式怎么实现它的功能进行补充说明,这样修改会超限吗?
第二,如果对说明书中该模块不做补充说明,而是通过本领域常规技术实现该有益效果来答复说明不充分的缺陷,是不是会导致该模块连接方式的技术特征缺乏创造性?
第三,如果,改模块的连接方式具有创造性。但是说明书中记载的有益效果M并不是其真的功能(说明错误),其真正的作用是带来有益效果N。面对审查员针对说明书公开不充分的意见,该如何答复?
求各位前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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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很芒
[6]思博省省长
主题:19 回帖:1031 积分:1941
wxhlove
第二,是的,这是审查员给你挖的坑,他发这种审查意见就是不想给你过
第三,只要论述证明确实是能实现效果N,可以说明是明显的失误,改过来
2017/09/04 18: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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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侠,明显的失误,可以改动说明书,不超限吗?这种情况成功率有多少,前提是确实能论述其实现的是效果N,而对效果M的作用不显著
2017/09/05 09:18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鄙人姓鲁
你可以在答复中阐述你电路-有益效果之间的逻辑推导;
但是你确定审查员“公开不充分”不是指你的电路没充分公开吗?
2017/09/05 10:0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billow
2017/09/05 10:17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小牛很芒
赞,电路的连接方式、包含电子器件都已经说明啦,而且附图画的也很清晰,审查员的意见是关于电路这模块怎么实现控制效果,表示没看懂,说部分电路公开不充分,不能理解它的功能;根据说明书记载,技术人员实现该技术方案肯定是没问题的,就是为什么能实现这个效果,确实不容易理解,要经过很长很长的论述,
2017/09/05 10:1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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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看不到文本,不清楚你方案是完全创新还是现有电路组合产生新技术效果;建议你把逻辑推导关系说明一遍给审查员,注意结合到你说明书中提到的点,一些比较成熟的电路可以穿插一点字眼,类似于显而易见、本领域人员已知等等等,尽量不要强调自己没说明清楚;主要要注意结合说明书的点进行说明。
2017/09/05 10:29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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