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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起诉直播平台 表演唱歌需付版权费

发布时间:2017.08.29 浙江省查看:1331 评论:0

“网红主播”表演唱歌,这在直播平台上是很常见的。不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表示,这样的表演形式需要获得歌曲著作权人的授权并支付相应报酬,他们已向没有取得授权的花椒直播提起诉讼。
直播中涉及大量在线音乐的使用,一部分是直接演唱、演奏,还有些是背景音乐。音著协表示,根据《著作权法》的要求,这些音乐使用都需要事先获得词曲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使用费。不是所有的直播表演者都在赢利或者获取报酬,是否应该区别对待?音著协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干事刘平表示,网络直播不属于《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范围,只要公开表演,就需要获得授权,如果赢利了,那更是属于侵权行为的加重情节。法律专家表示,虽然目前的《著作权法》没有明确规定网络直播属于哪一种权利,但是形式上跟信息网络传播权比较像,区别在于后者规范的范围是点播行为,而不是直播行为。
音著协透露,目前已经有直播平台取得了著作权授权,但相当一部分还未解决。他们去年8月就向花椒直播的运营方北京密境和风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书面函件,双方有多次交涉,但一直没能解决问题。今年4月,音著协向对方发送律师函,仍未得到正面回复,因此诉诸法律,北京朝阳法院已经立案。音著协这次只选取10首歌作为例子提起诉讼,包括《十五的月亮》《兵哥哥》《祝你平安》等,总共诉讼标的30多万元,希望起到提醒和警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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