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如果某个部件的名称定义带有宣传性用语,那么删掉后会不会超范围?

发布时间:2017.08.17 河南省查看:1235 评论:3

在初期撰写时,定义了一个部件的名称,但是这个部件的名称前缀有定语,定语“有可能”涉及广告、宣传,比如包括某个厂商(比如英特尔)或者某个平台(比如联通、移动、安卓),假如后期审查员认为该定语真的涉及宣传性词汇,而发出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那么我将定语删除是否超范围?


分享

收藏(1)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具体看意见通知书怎么说,一般都是删掉就授权了,除非那个部件删除宣传性语言后,审查员脑洞打开,说你超范围

    2017/08/17 15:03 [来自河北省]

    0 举报
  • 第2楼
    奔跑在雨中的代理人 发表于 2017-8-17 15:03
    具体看意见通知书怎么说,一般都是删掉就授权了,除非那个部件删除宣传性语言后,审查员脑洞打开,说你超范 ...

    现在的审查员明显比以前“严厉”了,以前基本上不会遇到什么头疼的事情,现在scy各种花里胡哨的骚操作弄得我们所人心惶惶

    2017/08/17 15:22 [来自河南省]

    0 举报
  • 第3楼
    你看操作规程,如果你的某个部件,是需要专门与某个品牌对应的,那么是可以写进权利要求中的。
    你可以看专利局的操作规程。

    2017/08/17 15:34 [来自北京市]

    1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