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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文件无实用性的话还能做对比文件么?

发布时间:2017.08.09 北京市查看:1322 评论:2

比如,涉案申请,提供了一种动力传输装置,若审查员提供的对比文件所述内容为永动机,其技术方案中包含了该动力传输装置。
但本案中的动力传输装置允许存在动力损耗,因为动力源会不断提供动力。
相比之下,对比文件中的技术方案若要实施,则其动力传输装置必须100%传递能量才行,这显然是不可能,所以判定对比文件实际上没有实用性的。
这种没有实用性的技术方案可以作为对比文件吗???


谢谢各位老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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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要看对比文件起什么作用,作为新颖性、创造性的对比文件的话,还是紧扣新颖性、创造性的定义,跟对比文件是否具备实用性没关系。

    我个人意见

    2017/08/09 16:59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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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相应的技术手段的组合,是否没有实用性。而不是讨论整体方案是否有实用性。

    2017/08/09 17: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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