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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如何公开文献以破坏新颖性?

发布时间:2017.08.08 辽宁省查看:1751 评论:10

某小企业有一件发明,由它能引申出一堆实用新型,而且不排除这一堆实用新型里有在发明基础上另有创造性的可能。
这时,这个小企业申请其所能想到的一堆实用新型已经是负担,如果维持它们又是巨大负担。
于是想通过主动公开的方式破坏掉这堆实用新型的新颖性,
请问在中国,如何公开文献以破坏新颖性?就是从权利要求到说明书到附图整件整件彻底公开,日报社接这个活吗?有先例吗?
如果指望新申请然后放弃的办法,目前减缓手续太复杂,也办不妥,不减缓的话原价费用比登刊发表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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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你们还有新申请吗?在新申请的说明书里面把这一堆你们不想要的技术方案全部放进去,新申请公开后这些技术方案就全部公开了。一分多余的钱不花。

    2017/08/08 13:40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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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在网上公开一下就好了。百度百科,思博网,都行。
    话说制作一个玻璃瓶有难度,打破这个玻璃瓶就容易多啦。

    2017/08/08 13:51 [来自北京市]

    1 举报
  • 第3楼
    很多的话,写本书,出版

    2017/08/08 19:4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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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发表论文啊,还能评职称呢

    2017/08/08 19:53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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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拍个视频放到优酷上,就等于公开了

    2017/08/08 22:1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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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像LZ这样的公开本质上是在取证(公开后作为证据留存) 侵权无效诉讼里面关于公开证据的规定都适用 可以看看

    从实践上来看最简单方便的公开是网页公开 请参照网页证据保全 必要时公证

    当然取证最方便还是国知局的专利公开 其他纸质文本次之 如果认识出版发行也许会很容易?不是很清楚

    要不是为了取证?那不就随便了

    2017/08/08 22:33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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