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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4]这种审查意见怎么答

发布时间:2017.08.01 山东省查看:1751 评论:7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8-1-29 21:15 编辑

该申请的结构部件复杂、繁多,并且仅适用于手持的按摩辊构造,使用时需要添加按摩乳,相比于手动涂抹按摩乳明显无益,脱离社会需要,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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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婶岔媛明显不懂得实用新型的实用性的定义。

    2017/08/01 10:3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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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本帖最后由 鄙人姓鲁 于 2017-8-1 10:39 编辑

    实用性:是指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缺乏实用性的情形:
    (1) 缺乏技术手段;
    (2) 违背自然规律;
    (3) 利用独特的自然条件完成的技术解决方案;
    (4) 无积极效果。(主要是这个)

    创造性: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最简单一点嘛,你的手有按摩辊硬吗?(开玩笑,你针对你发明与手动的对比写答复就好了,按创造性写积极效果)

    鄙人愚见。

    2017/08/01 10:3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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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比现有技术还差,还叫发明创造吗,不过我觉得如果能够证明手动涂按摩乳有什么弊端,而本专利能够解决掉,就可以了,毕竟只是实用新型,要求没那么高,芝麻点效果即可

    2017/08/01 11:50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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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哈哈哈,还有这种审查意见,你这样子说:你到底会不会化妆啊,你管我怎么用按摩乳?比如现在的蒸脸器、电动吸收仪都可以更好帮助皮肤吸收,使皮肤变好,而我这个也能达到相似的目的,,,,,,审查员真的不懂你的设计目的,你就解释一下有益效果吧。

    2017/08/01 14:54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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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你就申辩一点:手涂按摩乳不均匀,这个器材均匀,有实用效果

    2017/08/01 23:32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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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强调一下特定效果

    2017/08/05 14:5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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