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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说明书部分内容删除么?

发布时间:2017.07.10 河北省查看:4167 评论:14

本帖最后由 home3163 于 2017-7-10 16:47 编辑

来了个审查意见,技术方案不能实现。
说明书中提到:A特征和B特征均可单独解决某个技术问题,同样A和B叠加也能解决该问题,另外B特征还有其他作用。
审查员认为B特征不能解决该问题,所以不能实现,不符合26.3.
发现确实是审查员所说的情况。
我能否把说明书中,关于B特征解决技术问题的部分删除,只保留A特征解决技术问题的内容。
权利要求中只写了特征之间的连接关系,未涉及上述问题。

举个例子:一个风扇,能够散热,也能够吹动气流实现导流,我能否把说明书中设计导流的内容或者风扇具有导流的效果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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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你不删除,本次的问题肯定克服不了。你删了,或许还有活路。

    2017/07/10 17:1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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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我怀疑你是遇到了实用新型的胡乱审查了。

    2017/07/10 17:13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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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7-10 17:13
    我怀疑你是遇到了实用新型的胡乱审查了。

    不是胡乱审查,确实是撰写时出的问题,没有理解清楚技术方案,审查员看的很仔细。

    2017/07/10 17:33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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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打电话跟婶查元沟通试试,应该怎么改

    2017/07/10 21:23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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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看你的描述,没有看懂具体什么问题,可能是我经验不足

    2017/07/10 23:0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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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我也有类似的情况,被驳回了

    2017/07/11 09:0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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