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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多收附加费会不会退?

发布时间:2017.07.05 湖南省查看:2048 评论:17

本帖最后由 3165686 于 2017-7-7 21:25 编辑

RT,
比如:
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为20条,除了缴纳申请费以外,还缴纳了权利要求附加费1500元,
分案后母案的权利要求只剩下10条,那么实际上母案是没有超项的,请问:当初收的1500元的附加费会退吗?

估计是不会退的,但是也找不到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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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告诉你,百分之百不会退的。

    2017/07/05 20: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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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你这个都不属于多缴,怎么退费

    2017/07/05 20:45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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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嗯,你估计的没错,说是只收不退,只进不出的,你电话骚扰看看,如果现在有退那说明有新政出来开始退了,到时说一下我也有要退的

    2017/07/05 21:01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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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adverti 发表于 2017-7-5 20:45
    你这个都不属于多缴,怎么退费

    分案后只有10条权利要求,没有超项了,而当初是以超项的名义收的附加费呀

    2017/07/05 21:03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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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常来看看 发表于 2017-7-5 21:01
    嗯,你估计的没错,说是只收不退,只进不出的,你电话骚扰看看,如果现在有退那说明有新政出来开始退了,到 ...

    2017/07/05 21:04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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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7-5 20:38
    告诉你,百分之百不会退的。

    2017/07/05 21:07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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