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9]关于禁止重复授权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03 浙江省查看:1761 评论:7
申请人甲:
15年9月14号申请专利,15年11月25号收到办登通知书,16年4月21号收到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但是没有任何操作;
申请人乙:
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在17年1月9号申请,收到审查员的一通,认为不符合九条二款禁止重复授权的规定;申请人甲私下将本案子转给申请人乙申请的。
我认为申请人甲没有任何操作,因此本申请应该不属于授权的吧,所以申请人乙这个不能构成重复授权,所以请问审查员发这个意见有没有依据?
另外延伸问题:类似有些驳回的案子,申请人在驳回后重新修改后提交,或者修改后由其他申请人提交,这样的案子会不会存在类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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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ange
[6]思博省省长
主题:32 回帖:128 积分:1524
李工仲明
2017/07/03 21:2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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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3 21:2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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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帖子中的一些说法,或许对你有帮助。
2017/07/03 21:4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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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楼主可以到这个分类中,去找找那些同样以[A9]开头的帖子。
2017/07/03 23:0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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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0 21:4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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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通过,提供甲将申请专利的权利转给乙方的证明
2017/11/03 17:28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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