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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用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发布时间:2017.06.26 北京市查看:5366 评论:10

相比于单项从属权利要求,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对专利的保护范围,授权和无效有什么影响?是不是会涉及到独权驳回或无效掉的话合并权利要求的灵活性之类的问题? 菜鸟问题,请各位大神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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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节约权利要求的数量。

    2017/06/26 20:3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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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6-26 20:30
    节约权利要求的数量。

    那李工,是不是权利要求里,在避免多项引用多项的情况下,是不是多项权利要求越多越好?

    2017/06/27 09:3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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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6-26 20:30
    节约权利要求的数量。

    李工,那在避免多项引用多项的情况下,是不是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用的越多越好?

    2017/06/27 09: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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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110项以内权利要求,可以显得代理人确实付出很多劳动了,很专业。
    2从属权利要求多,有时候可以用权利要求2、3、4或5等等可以告对方侵权,都不用动用独权。
    3 驳回或被无效时,有后退的空间。
    纯属个人认为,请指正

    2017/06/27 09:32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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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防止主权无效,可以将从权提上去

    2017/06/27 11:08 [来自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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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谢谢各位大神解答。但我问的是引用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问题,不是说为什么要有很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例如:如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这样的权利要求是用的越多越好吗

    2017/06/27 13:1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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