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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在深圳如何申报“千人计划”

发布时间:2017.06.22 广东省查看:1049 评论:0

这一期我们先来了解申报项目和基本要求,下一期我会给大家介绍如何递交申报材料。

(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或者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年龄不超过 55 岁。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 1 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 3 年以上。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含非华裔外国人才)。
引进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且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其他资格条件。引进后须在国内连续工作 3 年以上,每年不少于 2 个月。
(三)创业人才项目。
申报人一般应当在海外取得学位,年龄不超过 55 岁,并符合下列条件: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有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在国内时间不超过 6 年,其创办企业成立 2 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是
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四)青年项目。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的申报人,应当属于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 40岁,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 36 个月以上;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 3 年以上。大中型**机构或者国家**管理部门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在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40 岁,并符合下列条件:在海外商业性**机构或者**监管机构连续全职工作 36 个月以上;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申报时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 1 年;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 3 年以上。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五)外专项目。
申报人应当为非华裔外国专家,年龄不超过 65 岁,引进后须全职来华工作 3 年以上。其他资格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要求。
(六)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人应当为自然科学或者工程技术领域的国际顶尖专家,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 5 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七)文化艺术人才项目。
引进主体为国有文化单位、高等学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化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 55 岁;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创意设计等专业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当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时间不超过 1 年。申报长期项目的,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 3 年以上;申报短期项目的,须在国内连续工作 3 年以上,每年不少于 2 个月。国家“千人计划”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 2017 年 6 月 1 日。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平台渠道同时申报。
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出现重大进展或者突破外,申报次数累计不超过 2 次。创业人才、青年项目不限制申报次数。
除创业人才项目外,其他项目申报人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国家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允许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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