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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优先权的技术主题

发布时间:2017.06.21 北京市查看:3090 评论:6

B要求了A的优先权,A中使用的产品名称是定位基站,B中使用的产品名称是信号发送装置,但是说明书中描述,该产品都是发射激光信号的,请问:B可以享受A的优先权吗?是否存在不是相同主题而不能享有优先权的情况?

标签: 优先权 主题 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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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严格意义上,这俩不是同一个技术方案。要求优先权可能有点儿问题。

    2017/06/21 10:3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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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改回去呗

    2017/06/21 11:3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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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A能改回去吗?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都改回去会不会涉及修改超范围啊?

    2017/06/21 12: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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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6-21 10:32
    严格意义上,这俩不是同一个技术方案。要求优先权可能有点儿问题。

    如果B申请说明书中的一个实施例写了,信号发射器(例如定位基站)这样的说法,算是相同主题吗?

    2017/06/21 12: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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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hp810913 发表于 2017-6-21 12:53
    如果B申请说明书中的一个实施例写了,信号发射器(例如定位基站)这样的说法,算是相同主题吗? ...

    算。

    2017/06/21 14: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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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谢谢答复,我再和审查员沟通沟通

    2017/06/21 14: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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