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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独立权利要求之间是否引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20 陕西省查看:5515 评论:20

各位,大家好,请教大家一个问题,就是对于包含装置和方法的案子,由于装置中包括很多部件,方法是基于装置的方法,在写完装置的独权后,方法的独权是否引用装置的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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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这个我也在关注 刚入门

    2017/06/20 10:32 [来自贵州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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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引用的好处在于:
    当你的产品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之后,方法权利要求也具有创造性。
    但是相应的问题在于:
    会缩小你的方法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2017/06/20 10:3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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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谢谢李工,引用时存在问题:比如装置的权利要求1范围较大,方法引用时,无法覆盖到所用到的部件,是不是还需要将所用到的部件再重新写一下,这样时候就可以不引用。
    另外,由于方法的独权将所用到的部件都写了一遍,这样范围就很小了。
    在引用的前提下,比如,在方法的从权中还用到所引用的描述装置的权利要求1以外的部件时,是不是在方法的从权中还需要大概说一下所用到的部件的连接关系,再写方法的从权。
    方法不引用装置,是不是存在不清楚的问题。

    2017/06/20 10:57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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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6-20 10:35
    引用的好处在于:
    当你的产品权利要求具有创造性之后,方法权利要求也具有创造性。
    但是相应的问题在于:

    你说得是不对的哦,无论在中欧美日四局中的哪个,都不是这样啦~

    2017/06/20 11:42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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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改因截温 发表于 2017-6-20 11:42
    你说得是不对的哦,无论在中欧美日四局中的哪个,都不是这样啦~

    这是没有问题的。
    你使用筷子夹菜和你使用钳子夹菜,显然是两个不同的方案。当钳子相对于筷子具有了创造性的时候,使用这样的钳子夹菜,也是具有创造性的。

    2017/06/20 11:45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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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6-20 11:45
    这是没有问题的。
    你使用筷子夹菜和你使用钳子夹菜,显然是两个不同的方案。当钳子相对于筷子具有了创造 ...

    我中午约人吃饭,下午给你举个例子~

    2017/06/20 11:48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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