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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库什权利要求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7.06.18 湖北省查看:2873 评论:10

在先专利为马库什权利要求,在后专利为马库什权利要求中的一个(或几个)化合物,该化合物除了具有在先马库什权利要求公开的性能外,还具有其没有公开的另外一种性能,并且,该性能只有该化合物(或几个)具备,问下,这一个或几个化合物算选择发明吗?是否具有创造性?

标签: 专利 马库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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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有创无单

    2017/06/19 09:13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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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个人观点:
    1、在后专利中的化合物在在先专利中是否有公开?
    2、在后专利要求保护的是化合物还是在先专利中没有公开的性能?
        如果在后专利要求保护的是化合物,那么需要满足:
    1、在后专利中的化合物没有在在先专利中公开;
    2、在后专利中的化合物应具有比在先专利化合物更显著的性能。
         至于在后专利中的化合物具有在先专利中化合物没有公开的性能,可以尝试保护该性能。

    2017/06/19 09:39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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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这个应该属于已知产品的新用途发明。具体有无创造性,要看新的用途(你所说的性能)与已有性能之间的差距。如果差距明显,则有创造性。

    2017/06/19 10:37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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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个人观点:如果要求保护的是化合物,需要满足:
    1、在后申请中的化合物没有在在先专利中公开过;
    2、在后申请中的化合物应该有比在先专利中的化合物更显著的性能;
    3、在后申请中的化合物具有的在先专利中化合物没有公开过的性能,可以尝试保护该新性能。

    2017/06/19 10:50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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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如果新性能产生了意想不到效果或解决了新问题应该有创造性,但要说服审查员要费N多口舌

    2017/06/19 12:56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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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在后的化合物已包含在马库什权利要求中,应该没有新颖性了吧?我觉得这个应该算用途发明

    2017/06/19 16:37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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