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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复审通知书时趁机修改说明书摘要是否可以接受

发布时间:2017.06.05 广东省查看:1680 评论:5

本帖最后由 思博版主 于 2017-6-5 21: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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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是因为申请不具备创造性,原审查部门和合议组都没有指出说明书摘要有什么缺陷。在答复消除创造性缺陷的同时修改说明书摘要,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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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说明书摘要,没有甚大的意义,想修改就修改吧。

    2017/06/05 21:0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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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可以

    2017/06/05 23:0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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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你可以改,也有可能不接受

    2017/06/06 08:12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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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lintihang 发表于 2017-6-6 08:12
    你可以改,也有可能不接受

    如果不接受,会怎么样?比如答复已经消除了新创性缺陷和其他缺陷,是可以授权的文本的情况下,复审委如果不接受,可以直接发出审查决定,维持驳回决定吗?

    2017/06/06 12:4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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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思博版主 发表于 2017-6-6 12:48
    如果不接受,会怎么样?比如答复已经消除了新创性缺陷和其他缺陷,是可以授权的文本的情况下,复审委如果 ...

    不会把这个作为驳回理由。在可以授权的文本情况下,顶多多发一个审查意见。

    2017/06/07 08:00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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