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6.4]我针对缺陷修改了,但是马上被驳回了
发布时间:2017.06.01 辽宁省查看:2412 评论:10
实用新型。经过2次修改,每次都是以第二十六条第四款,审查员指出权利要求中有一句话是功能性限定,并以权利要求书描述的不清楚为由要求修改。虽然认为有附图可以清楚地描述技术方案,但是不想纠缠了,于是在第三次时候,加入了很多技术特征,完全从结构上进行描述。结果审查员马上驳回,针对的是我新加入的技术特征,并且依据还是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打电话过去问是不是违背了听证原则,得到的解释是,针对的是同一个权利要求项,并且依据的是同一个法律,因此并没有违反听证原则。
现在面临复审,我是不是应该主动把按照她新指出的缺陷完全修改好,为了稳妥起见不能再争辩了?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myicq
[7]思博铁粉
主题:35 回帖:120 积分:35246
热帖推荐
-
唐钰
2024-04-14 20:23:49
怎么和专利代理人合作
27评论 1 -
吕洞宾
2024-04-05 16:42:59
求助大佬帮忙解答!!!
14评论 0
高源的思博
2017/06/01 15:57 [来自湖北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1、他肯定是违背了听证原则。
2、他很可能是个新手。要么就是在耍浑。
2017/06/01 16:0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myicq
http://bbs.mysip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3859
2017/06/01 16:01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myicq
主要内容就是这样的。我打电话过去有录音。 当然具体的情况可能是修改前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可以理解为某种上位概念,而我在最后一次修改时新加入的技术特征可以理解成把这个上位概念替换了一下。这个新加入的本来是在从属的权利要求中的,应该理解成一个下位概念。通常大家都是在答复oa时候一点一点具体化。他的意思就是,你这个具体化的还是不够具体哦亲~,然后就驳回了。如果他非说这两个是同义替换然后说所以没有任何实质改变然后给驳回可能可以满足听证原则。但是他直接说了这个新的概念的缺陷然后就直接驳回了,让我有点措手不及和出乎预料。如果知道会这样的话,我最后一次修改就更下位化一点了。
2017/06/01 16:33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myicq
主要内容就是这样的。我打电话过去有录音。 当然具体的情况可能是修改前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可以理解为某种上位概念,而我在最后一次修改时新加入的技术特征可以理解成把这个上位概念替换了一下。这个新加入的本来是在从属的权利要求中的,应该理解成一个下位概念。通常大家都是在答复oa时候一点一点具体化。他的意思就是,你这个具体化的还是不够具体哦亲~,然后就驳回了。如果他非说这两个是同义替换然后说所以没有任何实质改变然后给驳回可能可以满足听证原则。但是他直接说了这个新的概念的缺陷然后就直接驳回了,让我有点措手不及和出乎预料。如果知道会这样的话,我最后一次修改就更下位化一点了。 理论上说我可以在复审时候提出来这个问题吧?或者直接行政诉讼? 当然实际上我不准备争什么了,直接主动修改同时复审了。 复审也符合听证原则吧?
2017/06/01 16:35 [来自辽宁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你核对一下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看看最后驳回所针对的文本的独权的技术方案,是否为原来的从权的技术方案。如果是的,那么婶岔媛的做法是不违背听证原则的。
2017/06/01 16:4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