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二通--关有于审查员的审查意见,希望大家有时间进行指导一下,非常感谢!
发布时间:2017.04.25 河北省查看:8886 评论:24
个人半年前对一通中审查员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答辩,二通审查员的意见如下图所示,
审查员给出的第6条基于上述结论性意见(见第2张图),“申请人应当在意见陈述书中论述其专利申请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理由,并对通知书正文部分中指出的不符合规定之处进行修改,否则将不能授予专利权”。
总结性的意见并没有全部反驳,并没有认为这项专利完全没有实质性内容,可是在第1张图中的最后一段,审查员说”说明书中没有记载其他任何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及时对权利要求....进行重新组合或者对说明书中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限定,都不具有授予专利权的前景。”
对于这样的情况怎么理解? 如果审查员给出的二通意见是这样,是不是完全对这个专利进行否定了?@李工仲明 ,谢谢!
之前这个专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一起申请的,实用新型早已经授权,图3 和图4是一通修改的权利要求,里面的一些权利要求和实用新型是有重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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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C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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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水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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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员最喜欢这种申请人,主动不修改,结案拿提成了。内心爽的死。
2017/04/25 16:49 [来自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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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啊,当时我是看到最后一段话就没有信心了... 半年前还有其它两个专利要修改,就觉得蛮受打击的,谢谢啦!
2017/04/25 16:54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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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结案拿钱,而且还是发明,提成高
2017/04/25 16:54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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