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专利侵权审判指南》第60条,不太理解,有高人指点吗?
发布时间:2017.04.22 山东省查看:2429 评论:14
60、对于发明权利要求中的非发明点技术特征、修改形成的技术特征或者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如果专利权人在专利申请或修改时明知或足以预见到存在替代性技术特征而未将其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侵权判定中,权利人以构成等同特征为由主张将该替代性技术方案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不予支持。
有些不太理解,有高人帮忙解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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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无双
[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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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媛媛
2017/04/22 12:30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wisd1
呃,等同原则的初衷是,申请人在撰写权利要求的时候,难以预见到技术特征的所有等同代替形式,因此在技术特征的字面基础上可以适当外延,以更好提供保护。
可是你“明知或足以预见到存在替代性技术特征”,还是不写,说明你压根不想保护这个,白贡献给社会了,就是楼上说的捐献原则。
非发明点技术特征、修改形成的技术特征或者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共同特点就是创造性低,不是你这个技术方案的核心部分。
2017/04/22 16:4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改因截温
这不是捐献原则~
捐献原择,是需要明示地把捐献内容记载到说明书中,但不出现在权利要求书中,一般是这样哦。
这是根据美国CAFC在2002年3月的J&J的一个案例中明确的规则,我们予以借鉴,兔子很欣赏这个规则,认为这是好规则。
自从这个规则明确以后,专利代理人收入提高了,重要性也提高了,哈哈哈哈~
2017/04/22 18:45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改因截温
逗逼,你说得不错~
不过,这个规则,其实是有争议的,也就是说,是究竟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预见的允许予以等同,还是不可预见的允许予以等同,这里面,水很深哦。
你说得对,也不妨碍你是逗逼~
我才是兔界精英~
2017/04/22 18:51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wisd1
我没有你这个儿砸!
2017/04/22 22:3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linyanh007
请教下:
对于发明权利要求中的非发明点技术特征,有一种说法是在等同侵权判定时需要给予更宽的原则,这样是否与北高院的意见相矛盾呢
2017/04/27 10:52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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