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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减备案信用代码填错,申请已提交并收到费用减缴审批通知书

发布时间:2017.04.20 北京市查看:3356 评论:3

如题,费减已合格,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开票是才发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错了。 请问可不可以先交完费用,再用正确的资料重新申请费减,合格后再申请修改专利申请中的信用代码,这样会不会申请费的优惠无效? 请老师指点,多谢!

标签: 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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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在我的印象中,对于某件申请而言,如果你已经提出了费用减缓请求,并且审批生效。在申请人仍然是你的情况下,该件申请/该件专利权的费用减缓应该是一直有效的。

    2017/04/20 13: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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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4-20 13:17
    在我的印象中,对于某件申请而言,如果你已经提出了费用减缓请求,并且审批生效。在申请人仍然是你的情况下 ...

    感谢李老师的解答,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申请人名称没有变化,其他变化都不影响费减。
    如果不进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更正,会不会对后面的手续等事项有影响,烦请李老师指点,多谢!

    2017/04/20 14: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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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董飞 发表于 2017-4-20 14:05
    感谢李老师的解答,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申请人名称没有变化,其他变化都不影响费减。
    如果不进行社会统 ...

    第一行是我的理解。

    2017/04/20 14: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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