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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案申请以后,母案权要可以修改并扩大保护范围么?

发布时间:2017.03.29 辽宁省查看:1709 评论:3

假设 我申请了一个专利 某药物的晶型、组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 问题1、我的母案中仅仅记载了保护晶型的权要,我想把组合物和制备方法进行分案,分成两个,我的母案还没有授权但已经错过了主动修改时期,那么我是否可以对母案权要修改?是否可以仅以说明书为依据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权要扩大了保护范围,这样修改符合要求嘛? 问题2、分案的要求为不同的技术方案,虽然都是同一药物,但我觉得晶型、制备方法、组合物相互关联的程度并不大,可以进行分案,我的分案提出建议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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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1、主动修改的期限之后,你可以对母案进行主动修改,但是婶岔媛有较大的可能性不接受。
    主动修改的时候,可以扩大保护范围,只要符合A33就可以。

    2017/03/29 11: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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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2、完全可以分案,以利于获得更全面的保护。

    2017/03/29 11: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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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1、由于已错过主动修改的时机,这种修改方式不符合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通常审查员是不会接受的。
    2、可以分案,而且建议分案。

    2017/03/29 15:53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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