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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7年个人创客项目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7.03.23 广东省查看:1381 评论:0







一、申请内容
面向创客个人的创新创业项目资助。

二、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市创客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创新创业项目最高资助不超过50万元。

支持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

三、办理条件
申请人须是有依托单位的创客个人;依托单位须是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客空间、孵化载体、高等院校或技工学校。

四、受理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3月21日-4月21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3月21日-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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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深圳市 高等院校 创新创业 项目申请 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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