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的保护范围问题
发布时间:2017.03.23 河南省查看:1768 评论:6
我有一个外观专利,做了评价报告,是有效的。产品是收纳袋,我当时申请的外观专利上有图案,申请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是产品的形状和图案。我想咨询一下各位专利,如果别人把我产品上的图案换掉,而形状和结构不做改变,是否侵权?评价报告的内容参见图片。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zzushop
[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主题:6 回帖:17 积分:93
热帖推荐
李工仲明
2017/03/23 10:35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zzushop
他这个评价报告中主要对比的就是产品的形状与结构,我另外一个专利申请因为产品的形状和结构相同,但是图案完全不同,被认定为无效专利。如果别人把图案换掉了又不侵权,是否就矛盾了?这样的话是不是产品上的图案缩小了保护范围,以后应该只申请形状的外观反而保护的范围更大?
2017/03/23 10:41 [来自河南省]
0 举报李工仲明
评价结构和形状,就已经可以确立你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的不同之处了,自然不会在去评价图案的问题了。他们能少做一点事情,就少做一点事情。
2017/03/23 11:1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饮水思源
之前案子会被无效,可能你要求保护的设计点是形状,而不是图案
2017/03/23 11:14 [来自福建省]
0 举报zzushop
相似专利同一天申请的话,在做专利权评价报告时有一些对比文件,会因为有“R"类型:在申请日向专利局提交的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外观设计专利文件;而被无效?
2017/03/23 13:06 [来自河南省]
0 举报rayluk
你的图案不同, 但形状相同, 可以申请图案的外观专利, 但明显范围是小了.
外观专利如果形状相同, 而别人修改了图案, 自然避开了, 除非你只保护形状而己.
专利的侵权与否, 和你本身能否建立新的专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即你避开了别人的专利, 但却无法为自己申请一个新专利.
2017/04/06 22:00 [来自中国香港]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