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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撰写 “near” “far below” 不能用

发布时间:2017.03.20 福建省查看:1620 评论:3

权利要求书里出现了 “near” 和 "far below",审查员来意见了,这样导致权利要求不清楚,
请教大神,该如何修改?万分感谢!


标签: 专利 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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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10. 考虑用 “proximate”
    11. 考虑用“further away from”

    2017/03/21 12:12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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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有点意思,用adjacent to替代near可行?
    另一个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意思

    2017/03/22 18:30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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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这个其实在中国也会认为是不清楚吧...

    审查员的意思是,距离是多少才算near、far,是不清楚的,所以你改成proximate和far away from还是不清楚

    除非这near 和far要多大的程度才能起到本发明的效果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能够确定的,否则一般都是不清楚的,还是看看说明书有没有一些更具体的描述吧。

    2017/03/23 13:03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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