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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错费用的问题新人请问

发布时间:2017.03.08 广东省查看:1855 评论:2

通过果汁局交费填错申请号,现在已经发了个意见陈述书,如果缴费的名义是客户,那么审查指南当中声明受客户委托是否需要证明文件呢?看书上的字面意思是不需要的,另外需要填写收款的银行账号吗?我之前交了一份,只是声明要求退回多少钱,没有写银行账号,如果他退回邮局,又要去拿很麻烦,求专利大神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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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总结一下是这三个问题,第一个:缴费人不是代理公司,审查指南说的声明是受代理人委托,是否只是口头声明,不需要证明文件

    第二个  缴费途径为向果汁局缴费,没填收款人信息,会返回吗

    第三个  现在可以发个正确的过去吗?之前的发文已经有五天了,暂时没收到通知书

    2017/03/08 16:3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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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首先,错缴费用的申请号是否为该代理机构代理的案件?如果是,那么可以由该代理机构提交退款,否则必须由缴款人(以缴费收据中记载的为准)自己提出。
    退款请求应当由缴款人提出,如果由本案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退款,只要在意见陈述书中写明“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这一句话即可!不需要任何关于委托退款的证明文件。
    退款请求如果不写明收款人及退款方式,专利局会默认按照退款请求人的地址进行邮局退款。如果需要按照银行退款,应当写明户名、账号、开户行(名称应当具体到支行)。
    目前来看,你的退款请求有可能已经处理,不过你也可以重新提交一份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试一下,万一系统分配案件晚了审查员还未处理,审查员会按照较晚提交的文件进行审批。

    2017/03/09 08: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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