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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年、月、日

发布时间:2017.02.28 浙江省查看:1651 评论:5

有点小困惑,法律上的年、月、日有什么区别 1.我看真题中像期限为一月就是第二月的那一天,二月份的话不就亏了吗? 2.法律上的1年和12个月的区别在那?百度后有一个说法,说民法通则一月30日,一年365日,12个月360日,是这样吗,可是感觉说不通,也太不好算了吧,就像真题里的一月就是第二月的那一天,我感觉是一年就是第二年的那一天,那十二月就是第十三月的那一天,那一年和十二月不就一样了吗? 小白求知错

标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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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楼
    本帖最后由 小丫的传说 于 2017-2-28 16:13 编辑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限届满日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对此,《审查指南2010》中P469~471中记载了具体的极限计算方法,详见第2.3条规定。“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 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与起算日相对应的日期)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例如,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1998年6月1日,其实质审查请求期限的届满日应当是2001年6月1日。又如,专利局于2008年6月6日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定期限两个月,其推定收到日是2008年6月21日(遇休假日不顺延),则期限届满日应当是2008年8月21日。再如,专利局于1999年12月16日发出的通知书,其推定收到日是1999年12月31日,如果该通知书的指定期限为两个月,则期限届满日应当是2000年2月29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或者移用周休息日的,以法定休假日或者移用周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该第一个工作日为周休息日的,期限届满日顺延至周一。法定休假日包括国务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周休息日。
    ”也就是说,至少在专利法上的年月日是以自然年、月、日的概念来计算的,一个月该有几天就是几天,即使不常赶上的2月29日,到下一年也是2.28为一年。

    2017/02/28 16:10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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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小丫的传说 发表于 2017-2-28 16:10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的第一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 ...

    谢谢您的解答,明白了

    2017/02/28 16:25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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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学习了

    2017/03/02 16:3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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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blanche 发表于 2017-2-28 16:25
    谢谢您的解答,明白了

    羞愧还是要去看书

    2017/03/28 16:1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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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法条都不看就来问,这伸手党当的

    2017/03/28 16: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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