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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要求本国优先权除了在请求书中勾选要求优先权,还需要在三个月内提交在先申请的副本吗

发布时间:2017.02.26 山东省查看:3811 评论:3

本帖最后由 lxm0803 于 2017-2-26 12:58 编辑

看到《专利法》第三十条规定“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这意思是 如果要求本国优先权,除了在请求书中勾选要求优先权,还需要在三个月内提交在先申请的副本吗?

我之前以为在后申请 在申请的时候 只需要在请求书中勾选要求优先权就可以了,因为能看到优先权号,难道审查员不是根据这个优先权号自己去查找吗?

还请知道的不吝告知,非常感谢!

标签: 专利申请 请求书 优先权 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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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已解决。
    自己来答一下,刚看到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要求本国优先权,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So。。。无需再提交了

    2017/02/26 14:57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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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国内申请不用你再交副本,国际申请需要。

    2017/02/26 15:3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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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2-26 15:38
    国内申请不用你再交副本,国际申请需要。

    嗯呢,谢谢李工。

    2017/02/26 17:10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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