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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2.21 浙江省查看:1653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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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qingml
2017/02/21 15:28 [来自北京市]
anakinyang
2017/02/21 15:31 [来自中国香港]
yaoqingml 发表于 2017-2-21 15:28合同法第 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 ...
2017/02/21 15:40 [来自中国香港]
津小威
anakinyang 发表于 2017-2-21 15:31自己去查查表见代理的概念就明白了如果对公司造成不利后果,公司可向员工追责。 ...
2017/02/21 15:43 [来自浙江省]
津小威 发表于 2017-2-21 15:43如果买卖涉及金额巨大,员工根本无法承担后果,按照表见代理,这锅公司是非背不可吗? ...
2017/02/21 15:48 [来自中国香港]
anakinyang 发表于 2017-2-21 15:48买卖涉及金额巨大不一定损失巨大,还有可能赚上一笔。公司把公章,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等等交给员工,就需 ...
2017/02/21 15:5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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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思博省省长
主题:120 回帖:381 积分: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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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_m8diSx_4694
2024-03-28 18:48:11
为什么题库没了😔
北京品源金牌顾问-谢
2024-04-08 09:34:45
实务还是法律
yaoqingml
言外之意,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效力待定,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否则合同无效。
2017/02/21 15:2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anakinyang
如果对公司造成不利后果,公司可向员工追责。
2017/02/21 15:31 [来自中国香港]
0 举报anakinyang
针对善意第三人,员工持有公司公章构成了合同法49条的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合同不再需要追认。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另外,针对无处分权人的问题:
第三条 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言外之意并不完全是你说的那样
2017/02/21 15:40 [来自中国香港]
0 举报津小威
如果买卖涉及金额巨大,员工根本无法承担后果,按照表见代理,这锅公司是非背不可吗?
2017/02/21 15:43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anakinyang
买卖涉及金额巨大不一定损失巨大,还有可能赚上一笔。公司把公章,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等等交给员工,就需要承担由此所带来的风险。
这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必要规定,否则,公司业务员签的单,回头公司说越权代理不认了,总经理签的单,董事长说总经理不是法定代表人,没有授权又不认了,这社会就乱套了。
2017/02/21 15:48 [来自中国香港]
0 举报津小威
有道理的 谢谢
2017/02/21 15:56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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