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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17 江苏省查看:2387 评论:2
标签: 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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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vistf
2017/01/17 13:43 [来自上海市]
kyz
mavistf 发表于 2017-1-17 13:431、2都可行,2的方案时间安排上更宽裕只是要多要求个优先权3的意思没看太明白,如果是指改进方案后,同时 ...
2017/01/17 13:5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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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zIP
[7]思博铁粉
主题:159 回帖:467 积分: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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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知一二
2024-03-07 09:44:25
关于一个无效的问题
t_0556_KL5n4u
2024-03-16 00:33:05
求教边按,有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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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vistf
1、2都可行,2的方案时间安排上更宽裕只是要多要求个优先权
3的意思没看太明白,如果是指改进方案后,同时要求A和B的优先权在国外进行逐一申请,那也可行。其实跟方案2思路一样,只是2中是申请PCT而不是通过巴黎公约直接国外逐一申请。
还有个方式是改进方案后直接申请PCT,通过PCT途径再进中国。这种方式在先的A申请不会自动视撤,有可能引起实际上的重复授权问题(虽然实审中不处理),以及可能发生因为在先A申请已授权故无法享有A申请优先权的问题。虽然可以通过让A申请视撤、主动撤回等方式避免此问题,但总的来说流程上跟踪和处理的负担较重,不推荐
2017/01/17 13:43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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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回复,果然思路周全,方案3 的意思是巴黎公约途径仅要求在后申请B的优先权,去向国外申请,由于B不是A申请中所含方案的首次申请,故这种估计是不可行的,按照您的说法,巴黎公约途径同时要求A和B 的优先权是可行的,谢谢
2017/01/17 13:5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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