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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答复的一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7.01.13 重庆市查看:1296 评论:5

如果一审时,将权1删了(两个独权),同时将说明书部分关于权1的内容也删了,后面在答二审时,是否可以再将权1的内容补入权利要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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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规则没有不允许,婶岔媛可能会不高兴。

    2017/01/13 23:4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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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1-13 23:49
    规则没有不允许,婶岔媛可能会不高兴。

    此处不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2017/01/14 09:15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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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vip_messi 发表于 2017-1-14 09:15
    此处不适用“禁止反悔原则”?

    授权前不存在禁止反悔一说。

    2017/01/14 11:5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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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李工仲明 发表于 2017-1-13 23:49
    规则没有不允许,婶岔媛可能会不高兴。

    法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这里原说明书和原权利要求书是指原始申请文件中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吧?
    不能理解为答一审或N审后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吧?

    2017/01/14 16:45 [来自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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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zybFragrance 发表于 2017-1-14 16:45
    法33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 ...

    对,原始申请的文件。

    2017/01/14 16:5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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