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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理坑惨了,还有救吗?

发布时间:2017.01.13 福建省查看:22580 评论:304

早期做的一发明专利,权1在主要技术特征基础上,后面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了次要技术特征。 LZ在已有多次写专利经验的今天,看一眼权1就发现犯了最基本的错误: 次要技术特征会影响主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范围嘛,无论是从权利上位还是布局合理性考虑,都应该分权。因为,合权容易、分权难。这简直就是入门级常识。 好了,现在的问题进入了一审。明显被某号称资深代理公司,坑爹了。 如果不能分权,则一座金山秒变窝窝头。 因此,再次请求多数代理们,混饭的饭碗请端正一些。不要把一辈子无知,当作理所当然!钱不够可以商量,能力不够马上充电! 指南中对可以接受的独权修改范围,表述罗嗦、隐晦,且不得其要领。 分析,中国绝无可撰写指南的写手。按照惯例,100%是山寨欧洲方面的东西。同时,山寨水平又明显低下。 最后, 万中无一的绝世高手们,问题来了:能用几句话,把独权允许分权的情况,准确无误说清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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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31楼
    连一通中的拒绝理由也未提,谈何补救方法啊!
    如果一通中的拒绝理由为缺乏新颖性、创造性的话,主要特征+次要特征都没有新颖性、创造性的情况下,又从何谈起主要特征具有创造性啊?
    再说,也得对症(拒绝理由)下药(补救方法)啊!

    2017/01/13 17:14 [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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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2楼
    wdbb888 发表于 2017-1-13 16:38
    或者,那家公司懂专利?
    虽然代理不少都是混饭的,但是岂能不顾常识?
    如果连常识的底线都不保,代理的意 ...

    你如果认为你比代理还懂专利,那么为什么还去找代理呢?

    2017/01/13 17:14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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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3楼
    本来准备下班了,看到楼主发帖,

    2017/01/13 17:15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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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4楼
    wdbb888 发表于 2017-1-13 16:47
    我后面的专利,都写过详细的技术交底。
    然后,还换了几家代理。
    然后,代理提了一箩筐意见,看起来很专业 ...

    我相信,如果代理人给你讲你们之间的不同意见的一个点,你可以给代理人一市斤金条,他们都会给讲的。
    你能给的钱,如果能够得上他们对你的材料的加工费,就不错了。

    2017/01/13 17:1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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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5楼
    wdbb888 发表于 2017-1-13 17:01
    你懂专利吗?
    能否就事论事,说个1、2、3?
    不要炫耀你吐口水的绝技,因为我也会,还比你更会。 ...

    就在论坛中,大家所能够看到的而言,他还真比你懂得多。

    2017/01/13 17:18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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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6楼
    wdbb888 发表于 2017-1-13 17:01
    你懂专利吗?
    能否就事论事,说个1、2、3?
    不要炫耀你吐口水的绝技,因为我也会,还比你更会。 ...

    1、是的,我懂专利。我能看懂审查指南,不会觉得它生涩难懂。

    2、至少你说的“不要炫耀你吐口水的绝技,因为我也会,还比你更会”这句话我是认同的。

    3、一般而言,我从来都不喜欢扣帽子。但你给了别人就事论事的机会吗?

    3.1 你帖子中提到了不少“全中国的代理机构”怎么怎么样,比如主楼,“中国绝无可撰写指南的写手。按照惯例,100%是山寨欧洲方面的东西。同时,山寨水平又明显低下”。但请问你接触过几所?有全中国、哪怕是你所在地的所有机构的百分之一吗?如果没有,你凭什么可以如此理直气壮的以偏概全?

    3.2、你提到了审查中遇到的问题,但又不愿意公开具体的内容。在不知道实际内容的情况下,没有人可以凭空给你作出具体的意见。这个次要的特征是否非必要特征,并不是你说是就是,你说不是就不是的。

    4、如果方便的话,你可以公开你付给第一家所谓的大所每件申请多少代理费?给多少钱办多少事,即使是你推崇的美国代理人都这样,人家每小时收几百刀的撰写费都不包含检索的。

    2017/01/13 17:1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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