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代理坑惨了,还有救吗?
发布时间:2017.01.13 福建省查看:22670 评论:304
早期做的一发明专利,权1在主要技术特征基础上,后面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了次要技术特征。
LZ在已有多次写专利经验的今天,看一眼权1就发现犯了最基本的错误:
次要技术特征会影响主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范围嘛,无论是从权利上位还是布局合理性考虑,都应该分权。因为,合权容易、分权难。这简直就是入门级常识。
好了,现在的问题进入了一审。明显被某号称资深代理公司,坑爹了。
如果不能分权,则一座金山秒变窝窝头。
因此,再次请求多数代理们,混饭的饭碗请端正一些。不要把一辈子无知,当作理所当然!钱不够可以商量,能力不够马上充电!
指南中对可以接受的独权修改范围,表述罗嗦、隐晦,且不得其要领。
分析,中国绝无可撰写指南的写手。按照惯例,100%是山寨欧洲方面的东西。同时,山寨水平又明显低下。
最后, 万中无一的绝世高手们,问题来了:能用几句话,把独权允许分权的情况,准确无误说清楚的吗?
green61
2017/02/20 10:07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fyf860106
关于你那个 案件
用分案 可以部分的解决一些问题。
分案中,独权把那些多余技术特征删掉即可。
2017/01/13 11:28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wdbb888
2017/01/13 11:30 [来自福建省]
0 举报宁静的星空
2017/01/13 11:32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wisd1
2017/01/13 11:3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大大
2017/01/13 11:35 [来自湖南省]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