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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专利无效,可以以产品在使用中不能被消费者感知而不符合A2.4吗

发布时间:2017.01.11 浙江省查看:1307 评论:3

外观专利无效,可以以产品在使用中不能被消费者感知而不符合A2.4吗

标签: 专利 消费者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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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外观设计,呵呵。

    2017/01/11 22:00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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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这个值得探讨!

    2017/01/12 09:50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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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我感觉阿婶如果说找出已经有了的对比文件那还有点说服力,如果说缺乏美感,每个人的感官不一样,他凭什么来证明这个东西不具备美感,只要具备形状和图案特点的,都符合我感觉,如果销售时是作为一个不能单独使用的配件,我也不建议申请外观,就像拼图的零件。

    2017/01/16 13:17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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