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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06 广东省查看:5295 评论:5
标签: 专利 中国 国家 中文 声明书
评论列表
kakun
2017/01/06 15:13 [来自日本]
jinzhejiong0811
kakun 发表于 2017-1-6 15:13A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修改的中文译文→ 以国际阶段进行的19条修改的译文(只能修改权利要求)作为审查基 ...
2017/01/06 15:43 [来自广东省]
jinzhejiong0811 发表于 2017-1-6 15:43谢谢您的回复。另外还想请教您一下。我们的案子国际段收到检索报告之后国际段修改了权利要求,而当时提 ...
2017/01/06 16:56 [来自日本]
raincar
2018/04/25 14:02 [来自广东省]
zhuxuanlv
2018/05/29 10:0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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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zhejiong
[4]思博县县长
主题:17 回帖:20 积分: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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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_H0BAXG_8771
2024-03-22 09:27:56
实用新型
jiushi落尘
2024-04-15 23:01:21
感觉自己还有没有必要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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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un
B按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PCT第二章)附件的中文译文→ 以国际阶段进行的34条修改(初审报告前,可修改说明书,权要,附图)的译文作为审查基础
C按专利合作条约第28/41条提出的修改→ 进入国家阶段时进行的28/41条修改(可修改说明书,权要,附图)的译文作为审查基础
2017/01/06 15:13 [来自日本]
0 举报jinzhejiong0811
谢谢您的回复。另外还想请教您一下。
我们的案子国际段收到检索报告之后国际段修改了权利要求,而当时提供的国际段声明书中勾选了“ 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修改”,申请人提交的补正书中盖有“条约第34条”。我现在无法确定,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勾选“按专利合作条约第19条修改的中文译文”还是勾选“按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PCT第二章)附件的中文译文”呢?
2017/01/06 15:43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kakun
也就是说以19条修改的权利要求作为国际初审的基础,在19条的基础上还做了34条修改?
具体勾画哪个要看您的客户想以哪个版本作为审查基础。如果以19条作为审查基础,那么19条修改会公开,如果以34条修改为审查基础,则修改文本不会被公开
2017/01/06 16:56 [来自日本]
0 举报raincar
2018/04/25 14:02 [来自广东省]
0 举报zhuxuanlv
2018/05/29 10:0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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