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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5 北京市查看:1859 评论:8
评论列表
just56
2016/12/05 11:09 [来自江苏省]
434844805
2016/12/08 11:16 [来自北京市]
wuliu704zzy
2016/12/08 14:10 [来自江苏省]
2016/12/09 09:33 [来自北京市]
wuliu704zzy 发表于 2016-12-8 14:10以往的专利,不需要再重新提交了。。。新的专利费减政策,只针对新专利申请。。。 ...
2016/12/09 09:34 [来自北京市]
xzlily
2016/12/14 16:11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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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思博市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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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仙子
2024-04-16 10:07:12
现在专利非正常还正常吗???
吕洞宾
2024-04-05 16:42:59
求助大佬帮忙解答!!!
just56
如果想以后都自己提交,请做著变解除委托
2016/12/05 11:09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43484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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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举报wuliu704zzy
2016/12/08 14:10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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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9 09:3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434844805
之前在专利费减十问十答中看到的:
“ 问:某单位现在享受70%的费减,在9月1日之后是否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85%的费减?如果可以,该如何操作?
答:可以,该单位需要在费减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审批合格的可以按照新办法享受85%的费减。该单位可以在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请求减缴尚未缴纳的费用。”
要享受新费减的85%的优惠,得重新提交费减请求……不知道我理解的有没有问题哈
2016/12/09 09:34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xzlily
2016/12/14 16:11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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