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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有可能被审理员认为是相同发明的,专利同时提交是不可以赌一把

发布时间:2016.12.01 陕西省查看:1333 评论:3

本帖最后由 李工仲明 于 2016-12-5 12:24 编辑

虽然,我个人认为不是相同专利,还是有实质区别的。但是,现在专利的审理形势,大家有深刻体会。那么,我是把A1,A2,A3。同时提交好,还是分别单独提交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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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同时递交,可以用的法条还少一些。

    2016/12/01 12:02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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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同时递交没用啊 。。。我这么做过。。。被9.1了。。。

    2016/12/01 12:35 [来自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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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T182xxxx2652Qp 发表于 2016-12-1 12:35
    同时递交没用啊 。。。我这么做过。。。被9.1了。。。

    你是新型还是发明啊?
    权利保护范围不同不就行吗?
    我的案子 发明点多的话就分着来,因为有些申请人就要授权数量。乐得很呢。
    只有一个发明点  就别瞎拆了吧

    2016/12/02 15:54 [来自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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