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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代理撰写申请发明,根据代理撰写完的内容自己再新撰写申请新型或者其他发明分案。这么做有没有不妥?

发布时间:2016.10.31 广东省查看:1403 评论:9

本帖最后由 阳光在风雨后 于 2016-10-31 15:13 编辑

然后同时递交申请。这样会不会让代理反感啊?
因为一个申请当中可能有些发明点不是太重要,自己单独申请花费少点还算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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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这种情况好像很少发生吧

    2016/10/31 15: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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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就算你新型授权了,之后发明审查通过时,还是只能保留一个的,没必要吧。

    2016/10/31 15: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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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待我拿下紫禁颠 发表于 2016-10-31 15:16
    就算你新型授权了,之后发明审查通过时,还是只能保留一个的,没必要吧。 ...

    但是提前拿到证书提前可以用呀

    2016/10/31 15:1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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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阳光在风雨后 发表于 2016-12-11 22:18
    但是提前拿到证书提前可以用呀

    是的。

    2016/10/31 15: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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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待我拿下紫禁颠 发表于 2016-10-31 15:16
    就算你新型授权了,之后发明审查通过时,还是只能保留一个的,没必要吧。 ...

    没有申明同日申请的话,如果判定发明与新型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发明将不会授权。

    2016/10/31 15:37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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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6楼
    只要双方说明此事,互相不背着对方干什么偷偷摸摸的事情,对于双方而言,就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公平。

    2016/10/31 16:19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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