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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客户“未完成”的专利撰写

发布时间:2016.10.24 北京市查看:1613 评论:1

写案子时,与发明人沟通常常遇到发明人说“这个方案只是一个想法还没有实施”,“这里要怎么做还不是很清楚”的情况,即为了获得保护,专利常常在产品问世以前已经着手申请了,而此时与发明人沟通一些问题时得到的回答仅仅是一个概念,并没有具体的实施方式。 对上述这种, 如果是方法发明,检索发明人提供的概念,再看看现有专利,明确下哪些是本领域公知的,哪些是发明人交底中没有出现的,找到发明点,着重围绕这里撰写; 如果是产品,尤其是实用新型(所以这里以新型为例),常见是某种新技术用到现有的产品上,或多种功能产品的开发,方案多事功能描述,“既能做……又能做……”结构描述是集中常见结构的组合,“包括A、B……”,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连接关系。这种案子,总觉得写起来没有底,我会检索,看看现有专利是否有这种技术方案(明显的新颖性),如果没有,按照“给什么些什么”的原则,加些自己联想的改动(常为现有技术)来完成。 想问下,大家觉得是这么做吗?

标签: 新颖性 实用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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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要么叫他补充资料,要么不申请,手头上一大堆案子没处理完,哪有空管他这破事

    2016/10/24 12:41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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