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授权为何不允许放弃新型反而驳回发明?
发布时间:2011.06.30 浙江省查看:29872 评论:74
本帖最后由 年华似水 于 2011-6-30 10:33 编辑
专利法有问题?还是专利局或审查员有问题?
我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020181017.9,我为了获取(同一申请日)同一发明创造的发明专利,根据需要,我要求并声明放弃此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但被专利局审查员某某拒绝。
201020181017.9的专利是我个人的专利,是我的无形财产,我有权对其继续持有或不持有、予以放弃,我的这种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现在我放弃专利的权利却不被专利局接受,这给我造成一定的损失,专利局的这种做法岂不剥夺了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这种做法好像是一种违反宪法的行为!
专利局或审查员可以有这么大的权力吗?
疑问:不是专利法或专利局或审查员有问题吧?
疑问人:王建友
专利法有问题?还是专利局或审查员有问题?
我有一个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201020181017.9,我为了获取(同一申请日)同一发明创造的发明专利,根据需要,我要求并声明放弃此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但被专利局审查员某某拒绝。
201020181017.9的专利是我个人的专利,是我的无形财产,我有权对其继续持有或不持有、予以放弃,我的这种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现在我放弃专利的权利却不被专利局接受,这给我造成一定的损失,专利局的这种做法岂不剥夺了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这种做法好像是一种违反宪法的行为!
专利局或审查员可以有这么大的权力吗?
疑问:不是专利法或专利局或审查员有问题吧?
疑问人:王建友
评论列表
快速回复
aos512
[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主题:11 回帖:51 积分:77
热帖推荐
luke
相同的发明不具备三性不能授权,你又何必放弃新型呢?
非要放弃的话也行,但不是发信给实审员能解决的!
2011/06/30 08:12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青椒
楼主,审查员这样做是符合专利法的规定的。从申请号来看,你的申请是在10年才申请的,适用新专利法中关于重复授权的规定,这一点,你看看专利法第九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1条。你在申请时,是否就这同样的技术方案同时申请了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情况做出了说明?看你的问题估计是没有。
另外,看你的问题,你掌握了一些专利法的术语,那么你没有注意到这些条款么?
2011/06/30 08:37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luke
呃,楼上理解错了,发明不具备三性的理由不是因为这篇新型。
该发明根据9条一款被驳回,审查员的理由充分,且已对lz的问题进行了回答。在这儿就不展开了!
还是希望lz能通过专业的代理进行申请,这样就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了。。。
2011/06/30 09:10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青椒
晕倒,我理解错了?
呵呵,那您的表述方式可真令人费解。
因为楼主一直在说,他想通过放弃新型来获得发明的授权,可没说发明是因为三性而被驳回的。
看样子楼主自己看过专利法,不然也不可能满口相对专业的术语。
其实楼主是想针对所谓 未进行分别说明 则不能通过放弃新型来获得发明授权 进行质疑吧。
2011/06/30 11:44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鱼啊,鱼
其次,同日申报发明和实用新型,理论上说,是否属于专利的恶意申请?因为同样的技术只能申请一个专利。
法律给予特殊规定了,就只能严格遵守法律程序走。
因此,只能说是没有行使好自己的权利而已
2011/06/30 12:13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luke
1.yes
2.申请人利益的最大化,没什么不妥
法改了,政府部门最好在容易出现影响申请人利益的过程中尽可能告知。特别是针对没有代理人的申请。
2011/06/30 12:31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