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推荐位 推荐位

北知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调整(7.4执行)

发布时间:2016.08.25 北京市查看:4128 评论:22

本帖最后由 siceng 于 2016-8-26 14:32 编辑




根据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6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6〕299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 ...
www.bjipo.gov.cn/zwxx/zwgg/201608/t20160823_35087.html2 天前



北知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调整(7.4执行)


2016年8月23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16 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法字〔2016〕299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6〕1125号)的要求,现就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职业资格考试,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置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相关考试收费项目经发改委、财政部门批准设立并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职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中央考试单位联合直辖市级考试单位组织实施考试的,考务费由负责考务工作的中央考试单位向直辖市级考试单位收取,用于补偿中央考试单位考务成本支出的费用;考试费由直辖市级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缴考务费和补偿考试单位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
三、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收取考务费和考试费标准由原按每人每科45元,三科共计135元调整为按科目一、科目二每人每科43元,科目三每人47元,三科共计133元
四、行政收费监督举报电话为:12358。
五、本通知自2016年7月4日起执行。《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0〕92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8月22日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
京发改[2016]1125号 2016年07月06日

http://www.bjpc.gov.cn/zwxx/zcfg/xcwj/qtzcwj/qtwj/201607/t10338430.htm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以及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6年5月5日
http://www.sipo.gov.cn/tz/gz/201605/t20160505_1267774.html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标签: 知识产权 国务院 北京市 职业资格 财政部门


分享

收藏

点赞

举报

评论列表

  • 第1楼

    2016/08/25 23:29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2楼

    2016/08/25 23:5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
  • 第3楼
    是涨了还是降了来着

    2016/08/26 08:40 [来自福建省]

    0 举报
  • 第4楼
    省了一大笔钱啊

    2016/08/26 08:56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
  • 第5楼
    便宜两块钱。

    2016/08/26 08:57 [来自上海市]

    0 举报
  • 第6楼
    每人四十不就完了吗?

    2016/08/26 09:22 [来自天津市]

    0 举报

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