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第9条:同日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6.08.09 江苏省查看:4152 评论:8
讨论以下两个问题:
1. 对于在先授权的实用新型,是否需要维持其有效至发明可以授权(范围与实用新型相同)为止?
具体举例来说实用新型授权后只缴纳了1年年费后未再继续缴纳年费,导致其权利终止,而发明经过4年审查后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范围与实用新型相同),可否授予发明专利权?
2. 假设发明经过11年后,审查通过可以授权(范围与实用新型相同),此时因实用新型已过保护期限,对于发明该如何处理?
个人认为对于问题1:需要维持其有效至发明可以授权,对于举例则不能授予发明专利权。
前一问题的答案对于问题2陷入困境:若非基于双方原因,不授予专利权于发明人不公平;若授予专利权则似与问题1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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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f_008
[6]思博省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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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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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人咨询过类似问题,算是官方给出的答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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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初审流程部的副部长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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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我们几个人争了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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