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触申请,请大神赐教
发布时间:2016.05.25 湖北省查看:9173 评论:18
在代理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个抵触申请的案子:客户于2015年1月5日递交了新申请(前案),2015年3月8日递交了出动撤回前案申请,客户于2015年3月15日重新递交了该申请(后案,增加了申请人),2015年3月21日前案公布,2015年4月2日前案发出撤回通知书。审查员认为是抵触申请,两个案子的申请文件完全相同。请问大神,这种情况还有救吗,该怎么答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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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思博镇镇长
[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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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工仲明
即使从费用角度来讲,再交一份新申请,也比办理著录项目更费钱。
2016/05/25 23:26 [来自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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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6 00:5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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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6 08:43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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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签个转让证明
2016/05/26 08:44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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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6 09:0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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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优先权时间,还能再要求优先权么
2016/05/26 09:16 [来自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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