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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中说“上位概念不破坏下位概念新颖性”是不对的吧。

发布时间:2016.03.25 广东省查看:25914 评论:162

一、为啥不对+俩例子
如果把“上位概念”定义为“一个集合,包括了下位概念的所有成员”,那么“上位概念不破坏下位概念的新颖性”就是错的
1、下面给个破坏例:
  当上位概念是一个枚举型的有限成员的集合,尤其是成员数较少(少:不导致选择困难):
  N是一个较小的数字,N个成员A1~AN的集合作为特征A,
  A、B、C特征组合成方案S时,
  即便给A1~AN这个集合了一个名称A,A也不是一般意义的“上位概念”,或者说这种上位概念(集合)是破坏下位概念(成员)的。
  此时S相当于N个方案:S1~SN,其中Si的特征是Ai+B+C……。
  
2、再举个常识中的例子做破坏例:
    命题A=“张家两个孩子考试都及格了”,包括了A1=“张大考试及格”、A2=“张二考试及格”两个信息。比方说张家就这两个孩子。
    A显然破坏了A1“张大及格”的新颖性:即在已知A的情况下,就已经知道A1了。
    从信息论理论看,“新颖性”的本质就是“有新的信息”“有信息量”,而A1不带来任何信息量。

二、分析一下指南中新颖性那部分的例子:
1、说卤素不破坏氯的新颖性,这个说法就是错误的。卤素就那么几个,公开了卤素的方案,就是公开了所有那几个卤素元素的方案。
2、但指南中说金属不破坏铜的新颖性,就可以认为是正确的。因为金属包括合金,无穷多种。选择出铜是很难的。
   创造性的本质是“难于想到”,而“难于选择”也是“难于想到”的一种,或者它就是“难于想到”。选择就是思考,思考就是选择。
3、还有,数值的选择,因为涉及端点(可以是小数)的选择,所以选择是无穷多的,所以选择困难,所以指南在这部分描述也是对的。

三、不对的后果是啥
一个正确的专利法规,应该能够消灭在后申请的机会,因为这是对先申请制度的破坏。
但目前对新颖性的法规,产生了一种剽窃在先申请,并获得授权的机会,就是靠了这种新颖性的漏洞。
比方说在先申请公开了卤素,后人把具体某个卤素代入,也能申请。这是违反先申请原则的。
信了它那么久,现在看来怪怪的

标签: 信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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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1楼
    我之前也琢磨过这个事,我的理解是:
    1、能否穷举的问题。很多概念,随着科技发展很有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现在看来能穷举,以后是否能穷举还不一定。往大了说,元素周期表是否完全正确,卤素的概念、种类会不会发生变化,随着科学进步也有可能受到挑战。从这个角度来看,也是为了严谨。
    2、从可操作性角度考虑,现在规定的方式可以干掉明显没有新颖性的东西,涉及到上下位的,用创造性来干掉它——创造性都干不掉它,说明之前新颖性这关放过来也没什么问题。
    3、说一点感觉: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的很多规定,我个人感觉还是很重视其目的性、可操作性的,至于严谨性,貌似差一些。比如外科手术方法的问题,拿实用性来说事,就很牵强,但达到了不给授权的目的。所以专利法应该是很难实现逻辑上的严谨的。

    2016/03/25 16:04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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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楼
    专利小书僮 发表于 2016-3-25 16:04
    我之前也琢磨过这个事,我的理解是:
    1、能否穷举的问题。很多概念,随着科技发展很有可能会发生变化,所 ...

    你的观点抓住了专利制度的本质。专利制度是法律和政策的混合体,比如为什么发明保护期是20年而不像著作权样是50年,为什么年费是逐年上升,为什么某些领域排除在专利授权之外。这些都是政策权衡的结果。

    比如外科手术这事,人命关天,如果被授予专利,使用受到限制的话,有违人道主义。为了达到不授权的目的,也需要一个比较冠冕堂皇的理由,实用性这理由看来不错,那就它了。

    2016/03/25 16:1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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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楼
    法条不能乱用,而要讲“适用”。
    上位不破坏下位的新颖性,这就是人为规定的规则,你认为不对,究其原因是你认为应该是破坏的,你非要这么理解,我只能对你深深的表示担忧:说不定哪一天你还会认为1+1=3了···
    而且,授权的条件不只是只有新颖性,还有创造性在后面兜底呢,你认为利用了这个规则满足了新颖性就获得授权的漏洞人家制定规则的人也早就想到了,杞人忧天···

    2016/03/25 16:23 [来自天津市]

    2 举报
  • 第14楼
    我认为这里涉及这样一个概念
    下位概念涉及的特征和效果比上位概念涉及的特征和效果更细节,用一个笼统的概念是不能说明下位概念中的细节的部分的,就是大前提和小前提的区别吧
    经典的伪三段论就是犯了这个错误
    苹果是圆的,苹果是一种水果,所以水果也是圆的
    如果允许水果破坏苹果的新颖性,那么苹果的细节的特殊性就不能体现了
    比如我说我这里卖水果,不能说明这里一定卖苹果,但是说我这里卖苹果一定说明这里是卖水果的

    2016/03/25 16:27 [来自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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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楼
    姑苏慕容 发表于 2016-3-25 15:47
    你提到的情形的确很常见,也会导致乙无法获得授权。

    我们现在讨论的问题是,按照上位概念不会破坏下位 ...

    是的,实际操作中,新颖性这关因为上下位问题而被放过来审查创造性的案子,并不会引起什么不良后果。

    2016/03/25 16:32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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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楼
    @年华似水 在先申请是上位概念,在后申请是下位概念,在先申请相对于在后申请而言,满足了抵触申请的时间要求,那么还用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吗?

    2016/03/25 17:15 [来自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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