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台湾申请新型专利通过,现在打算在大陆申请,怎么做最有利?
发布时间:2011.01.19 广东省查看:10732 评论:16
请教各位先进,我是台湾居民,于2010年9月23日在台湾申请了一项与电源插板相关的新型专利,12月29日被通知第一次领证与缴交年费。
现在打算在大陆也一并提出申请,并预定在大陆生产;由于经费有限,请问怎么做对我最有利?
台湾的专利说明书都在,我需要再请专利公司代理办理吗?该自己办理或是找独立的专利师呢?
因为在台湾已经通过专利申请,我可以边申请边找工厂协助开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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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第58号),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在2010年9月12号以后(含当日)申请的专利,可以在向大陆申请时要求台湾的优先权。
由于您这个案子是在2010年9月23日申请的,并且还在优先权期限内(截止日期是2011年9月23号)所以在大陆申请专利时可以要求台湾地区的优先权。
大陆专利审查指南的规定,台湾地区的申请人作为第一申请人在大陆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因此您需要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在大陆的专利申请事宜。
2011/01/20 09:3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黄猫
台湾申请的专利大陆不认
要是已经公开了,那就吹灯拔蜡,在大陆无法收到保护了
2011/01/19 17:27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黄猫
2011/01/19 17:28 [来自北京市]
0 举报wulizuoye
2011/01/20 09:18 [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0 举报siposipo
去年政府跟台湾签订了一个关于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协议,你的申请符合条件,可以申请台湾专利的优先权。具体规定见58号局令http://www.sipo.gov.cn/sipo2008/ ... 0101117_548713.html。
另外,大陆的申请建议找代理机构做;建议申请提交以后再找工厂做具体的事情
2011/01/20 09:37 [来自安徽省]
0 举报siposipo
lz申请的优先权期限应该是到9月23,9.12是在先申请必须是2010年9.12当日或以后的申请,比如9.11号的在先申请就不能申请优先权。一年的优先权期限是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算,应该是9.23:)
2011/01/20 09:44 [来自安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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