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比较低级的问题,比较害羞,请大家不要喷。
写法一:
1.两种具有可逆介电性质的金属-有机配位化合物,其特征在于:配位化合物Ⅰ的分子式为A,配位化合物Ⅱ的分子式为B。(注:A和B的配体数目不一样,A 是五配位,B是4配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两种具有可逆介电性质的金属-有机配位化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位化合物Ⅰ和Ⅱ的二级结构单元分别为:晶体均属单斜晶系,A的空间群为P21,B的空间群为Cc,配位化合物Ⅰ结构中的Cd处于五配位的五面体构型之中,配位化合物Ⅱ结构中的Zn原子处于四配位的四面体结构中。
。。。。
方法权利要求: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所述的两种具有可逆介电性质的金属-有机配位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将M2+的可溶性化合物与配体在水中混合,在室温下通过C法自组装制得具有可逆介电性质的金属-有机配位化合物,其中,M为A,B中的一种。
要求两种化合物结构、分子式均不同,但是制备方法和应用是一样的,这样的话把他们两个化合物放在一个权利要求中写会要求质疑单一性吗?我还试过另外两种写法,写法二:化合物A、制备方法和应用写在权利要求书前半部分,化合物B、制备方法和应用写在权利要求书后半部分,远超过10项权利要求;写法三:化合物A和化合物B的分子式和结构式分别为一个独权,写到制备方法和应用时再将两种化合物放到一块写,11项权利要求,写法一:共8项权利。求各位高人不吝赐教
滴水碧千音
2016/03/17 09:15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quentinshuang
2016/03/17 13:26 [来自江苏省]
0 举报branvezone
化学这个太专业,不太懂。等让高人来解决吧
2016/03/17 15:31 [来自浙江省]
0 举报滴水碧千音
谢谢
2016/03/21 15:16 [来自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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