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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中删除技术方案是否可以?(剧透:不可以)

发布时间:2016.03.08 未知属地查看:5635 评论:24

因为:“技术方案”不仅仅是告诉我们“可以怎么做:A做法”; 也告诉我们“不可以怎么做:A'做法(A'=S-A,是在全集S里面取A的补集)”,或“未知结果的做法---A’做法”。 删除A集合中的成员方案M后,A集合减小,A'集合增大,“可与不可”的边界发生了移动; 从原文件中无法明确得到这个结果,这是违反A33的。 例如下述修改,应该都是不可以的: 1、原文件某特征写的是“矩形”,修改中改成了“正方形”,相当于删除了“长方形”的方案,这样做是不可以的。 2、把“金属”改成“铁”---本质上这是一种“下位化”、“具体化”,显然这是不可以的。 3、缩小数值范围。 btw:在权利要求书中这样修改时可以的,只要得到说明书支持。

标签: 说明书 技术 长方形 正方形 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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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1楼
    clysu 发表于 2016-3-8 14:24
    您的逻辑有问题,小明吃了三个苹果的补集不是小明不是吃了两个苹果,您的这个范围不对。a的补集还能推出a ...

    您的逻辑有问题,小明吃了三个苹果的补集不是小明不是吃了两个苹果,
    ----前贴我说得简单了点。
    "小明吃了三个苹果"(我们可以设这是一个集合a,只有一个命题成员)的补集a'包括“小明吃了两个苹果”这个命题,还包括很多其他命题,唯独不包括“小明吃了三个苹果”,就是说a和a‘无交集,
    “a和a‘无交集”表述出来就是:
    “由‘小明吃了三个苹果’推导出‘小明 不是 吃了两个苹果’ ”这样的事
    或者我把这句改改你就认出来了:
    “由‘小明吃了三个苹果’推导出‘小明吃了两个苹果’是错的 ”
    即:“由a集合的命题是什么样的”,可以推导出“什么样的(其他样的)命题不属于a”。

    您的这个范围不对。a的补集还能推出a,小明不是吃了两个苹果,推不出小明吃了三个苹果
    ---如果只有补集的一部分,就没法推出a了

    2016/03/08 14:42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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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2楼
    本帖最后由 clysu 于 2016-3-8 14:50 编辑

    您这里的推论还有问题:
    1、全集的范围是什么?您需要给出定义;一个技术方案只告诉一种方案A,并不一定完全非技术方案的内容就一定是A的补集;2、与A构成全集的还有可能是与A是并列关系,如您举例:矩形若是全集,长方形+正方形是其元素,但是长方形和正方形是并列情况;而提出问题:A做法与不可以怎么做的A’做法是对立情况,提出问题与举例非同类。
    3、一个专利保护了一种技术方案,只关注记载范围,因为没记载的可以是其并列情况,也可能是其对立情况,只能说没记载的是其补集;由记载的内容可以推知并列情况的正确与否,但是不能推知对立情况的正确性;因此修改只能关注已有的范围,限定在已有的范围内,将已有的范围作为全集。

    2016/03/08 14:46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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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3楼
    本帖最后由 白龙马 于 2016-3-9 01:05 编辑

    nan7nan8 发表于 2016-3-8 14:29
    说明书里面公开了“矩形”,不算公开了“长方形和正方形”。
    就像公开数值范围1-100,算公开30,50这些 ...

    1、专利法语境下,上位概念A对下位概念B不构成破坏。

    2、但是“更多选择性的一个概念A”,对较少选择性的概念B(B是A的真子集),却可能 构成 破坏---当A的选择不会很多时构成破坏;
    其实这种情况下,A作为一个整体(概念)看待时,也是B的上位概念。

    1、2之间唯一的区别是“选择的多少”。如果选择是无穷的,比方说值域1-100如果可以取小数,其间有无数点,那么30、50作为其中的选择,就是九牛一毛。“有限次实验”在这里就不成立。
    但如果只能取整数,甚至只能取10的倍数、50的倍数,那么选择就非常少,“有限次实验”原则成立。所以就视为破坏了、公开了。
    这(“有限次实验”原则是否适用)才是考虑(有否公开)的根本依据。

    公开,本质上是告诉人们如何选择,发明本质上就是新的如何选择的模式。
    如果选择多到让人无从下手,那就是没公开、公开不充分。

    所以你说的1-100例子(你是按照可以取小数说的吧,指南一般都是这种解读)跟我说的矩形的例子不同,不能破坏我的推断。

    2016/03/08 14:57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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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4楼
    clysu 发表于 2016-3-8 14:46
    您这里的推论还有问题:
    1、全集的范围是什么?您需要给出定义;一个技术方案只告诉一种方案A,并不一定完 ...

    您这里的推论还有问题:
    1、全集的范围是什么?您需要给出定义;
    ---是什么都可以,只要在一个语境下一致就行。
    比方说可以是“小明吃了N个苹果”,N是1-5的自然数;
    也可以是“xx吃了N个苹果”,xx可以是小明、小亮,N是1-5的自然数。
    还可以包括其他无关小明的命题,无关苹果的命题。
    只要满足:至少包括“小明吃了三个苹果”这一个命题就行。

    一个技术方案只告诉一种方案A,并不一定完全非技术方案的内容就一定是A的补集;
    ---这句你是不是写错了?看不懂
    我认为:不符合A的就在A补中,这还要怀疑?

    2、与A构成全集的还有可能是与A是并列关系,如您举例:矩形若是全集,长方形+正方形是其元素,但是长方形和正方形是并列情况;而提出问题:A做法与不可以怎么做的A’做法是对立情况,提出问题与举例非同类。

    ---孤立的情况下,你无法判断两个对象是并列还是相对。只有以特定标准检验才行。
    好人和坏人,在道德标准下检验是相对的、反义的,但在“人类”这个标准检验下,在生物学标准检验下,他们是并列的。

    如果认为A命题是集合范围内的,那么不是A的命题都在集合范围外的。现在只看这些命题在不在“圈”内。

    3、一个专利保护了一种技术方案,只关注记载范围,因为没记载的可以是其并列情况,也可能是其对立情况,只能说没记载的是其补集;由记载的内容可以推知并列情况的正确与否,但是不能推知对立情况的正确性;因此修改只能关注已有的范围,限定在已有的范围内,将已有的范围作为全集。
    ---已有范围作为全集固然可以,原文以外的范围作为全集也未为不可。大不了增加一种“说不清咋回事”的情况就是了。
    删除,就是把本来“说得清的东西”挪到“说不清的圈子”去了,从原文推导不出这个结果来。
    就像警察已经找到嫌疑人作案证据了,某人想销毁这些证据,这能跟系统相容吗?

    2016/03/08 15:28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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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5楼
    白龙马 发表于 2016-3-8 14:57
    1、专利法语境下,上位概念A对下位概念B不构成破坏。

    2、但是“更多选择性的一个概念A”,对较少选择 ...

    有限次原则是评价创造性问题,不能因为实验可以是有限次的就推定为已公开。那么界限将无法划定,比如1-100,整数,是有限次;1-100,1位小数,也是有限次;1-100,2位小数,还是有限次;1-100,8位小数,还是有限次……那这个无限次的界限从哪里划?

    所以最终这个问题,最终还是归结为所谓的概括是“上位”概括,还是“并列”概括的问题,而所谓的并列即为明确列举,所谓的上位就是字面的上位,不能由人为的、实质上将其看为并列。
    例如,金银铜铁锌,这就是并列概括;而用词“金属元素”,则就是上位概括。而你不能说现在发现的金属元素是可以穷举的,而否认“金属元素”是概括上位,而认为其已经公开了“银、铜、铁等90多种金属元素”。

    2016/03/08 15:47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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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6楼
    本帖最后由 白龙马 于 2016-3-8 16:05 编辑

    nan7nan8 发表于 2016-3-8 15:47
    有限次原则是评价创造性问题,不能因为实验可以是有限次的就推定为已公开。那么界限将无法划定,比如1-10 ...

    有限次原则是评价创造性问题,不能因为实验可以是有限次的就推定为已公开。
    ---广义上来说,对创造性的破坏也是一种公开
    用有限次现有技术实验能够破坏的发明,其实就是被公开了
    因为那实验方法集合中就包括了本发明的方法
    只是传统上把这种判断推给了创造性判断,推给了“是不是容易想到”。
    “是不是容易选择”先天就有“是不是容易想到”的基因对吧,
    你再仔细看这两个货,其实它们是一回事:选择就是思考,思考就是选择。

    那么界限将无法划定,比如1-100,整数,是有限次;1-100,1位小数,也是有限次;1-100,2位小数,还是有限次;1-100,8位小数,还是有限次……那这个无限次的界限从哪里划?

    ---大概其划一下嘛,别搞不可知论。考试60分及格,59。999都不行。这里面没那么精细的。
    根据“有限次”来确定次数的分水岭吧:多少算有限、多少算无限。

    所以最终这个问题,最终还是归结为所谓的概括是“上位”概括,还是“并列”概括的问题,而所谓的并列即为明确列举,所谓的上位就是字面的上位,不能由人为的、实质上将其看为并列。
    ---人类语言发展到今天,字面表述远不是“明确”的必要条件了

    例如,金银铜铁锌,这就是并列概括;而用词“金属元素”,则就是上位概括。而你不能说现在发现的金属元素是可以穷举的,而否认“金属元素”是概括上位,而认为其已经公开了“银、铜、铁等90多种金属元素”。
    ---一般这个例子是这样表述的:“金属是铜、铁”,这里的金属还包括合金,这玩意就无穷无尽了。
    你给改成“金属元素”,这是怎么个意思……好吧,即便如此,元素周期表以外的金属也是在不断被发现的。

    2016/03/08 16:04 [来自未知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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