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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

发布时间:2023.08.10 陕西省查看:1377 评论:8

今天收到了一个审查业务专用函(非正常),“申请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收到本专用函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答复,提交意见陈述书并陈述理由,以
及提交充分证明材料。”,请教一下各位老师,有没有申诉过的,这个15日要不要再加上推定收到的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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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第1楼
    不加15天,上周刚处理过一个

    2023/08/10 11:27 [来自河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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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1 19:10:2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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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楼

    2023/08/10 11:56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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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3楼


    加上15天

    2023/08/10 11:58 [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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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0 14:07:00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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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4楼
    材料充足就申诉,可以申诉通过的

    2023/08/10 14:34 [来自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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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5楼
    非正常可以申诉成功吗?我看网上说的,申诉成功的概率很低

    2023/08/15 14:09 [来自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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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7 17:28:21 [来自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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